遇难者家属:“从未收到被告的道歉或联系”

“现在无论怎样,Seung-a 都再也回不来了,但请务必不要再让有人遭受和我们一样的痛苦。”


据悉,今年4月在儿童保护区(校园安全区)被酒后驾驶车辆撞死的少女 Bae Seung-a 的遗属,向加害者科以“史上最重刑罚”的请求,向合议庭呼吁。


据21日韩联社报道,当天,Bae 的哥哥(25岁)作为证人出席了在大田地方法院刑事第12部(审判长 Na Sanghun)审理的、被告 Bang 某(66岁)涉嫌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儿童保护区致死伤罪及危险驾驶致死伤罪等罪名的继续公判。

今年4月在儿童保护区内酒驾肇事的方某在大田屯山警察署为接受拘捕前嫌疑人讯问(逮捕令实质审查)而被押送至囚车。联合新闻提供

今年4月在儿童保护区内酒驾肇事的方某在大田屯山警察署为接受拘捕前嫌疑人讯问(逮捕令实质审查)而被押送至囚车。联合新闻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

Bae 称,自从妹妹出事后,全家人都无法过上正常的生活,并倾诉了痛苦。他哽咽表示:“一看到和 Seung-a 有关的物品,至今心跳都会加速,很难继续正常生活。然而被告至今一次道歉或联系都没有,只是向合议庭提交反省书,持续进行二次伤害。”接着强调:“完全没有和解意向。请宣判史上最重的刑罚,把酒驾致死罪必须严惩这一点,作为判例留下来。”


在检察官问他“有没有什么话想对 Seung-a 说”时,Bae 表示:“当你被送往医院时,我没能想尽一切办法救你,对不起;让你长时间忍受疼痛,也对不起。来世如果还能以哥哥和妹妹的身份相见,就一起快乐地生活吧。”说完痛哭失声。


下一次庭审预计将于下月20日举行。


此前,Bang 被控于今年4月8日下午2时21分左右,在严重醉酒状态下驾驶小轿车行驶至大田市西区屯山洞 Tanbang 中学附近路口的校园安全区内,越过道路路缘石冲上人行道,撞上正在行走的 Bae,致其死亡,并撞伤同行的3名9至10岁儿童,因此被起诉。


调查结果显示,当天中午12时30分左右,他在大田中区太平洞一处餐馆与8名熟人共进午餐时饮酒,之后驾车行驶约5.3公里至事故地点。事发时,Bang 的血液酒精浓度为0.108%,超过驾照吊销标准(0.08%);行车时速也超过法定限速每小时30公里,达到每小时42公里。



另一方面,在检方调查过程中,Bang 曾于1996年因酒后驾驶受过处罚的前科被曝光,他过去曾酒驾却未被查获的事实,也通过其自白得到确认。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