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服务法和市场法将于8至9月实施
谷歌、苹果、亚马逊等正制定应对方案
“大型科技公司正迈入强监管时代”

在欧盟(EU)即将实施《数字服务法案》(DSA)和《数字市场法案》(DMA)之际,谷歌、苹果等全球大型科技企业正忙于制定应对方案。由于这两部法律是欧盟历时3年准备、为强化大型平台在非法内容扩散方面的责任并防止滥用市场支配力而出台的法规,预计对大型科技企业的监管强度将进一步提升,各家公司因此高度紧张。


据《华尔街日报》(WSJ)当地时间20日报道,欧盟将于本月25日实施《数字服务法案》,并于下月实施《数字市场法案》。这两部法律是欧盟自2020年起推动引入的法规,去年完成立法程序,从今年开始正式全面适用。


负责欧盟反垄断事务的执行副主席 Margrethe Vestager  图片由美联社 联合新闻提供

负责欧盟反垄断事务的执行副主席 Margrethe Vestager 图片由美联社 联合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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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服务法案》是一部围绕非法、有害内容扩散问题,强化大型平台责任的法律。随后实施的《数字市场法案》则是一部包含限制大型在线平台市场权力措施的法律。两部法律被评价为自2018年欧洲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以来,对科技企业实施监管的最全面法案。《华尔街日报》评论称,“数百项条款与大约100年前美国对金融部门施加的各类条款十分相似”。


在法律即将生效之际,各企业正制定应对措施。谷歌正在为智能手机互联网浏览器准备可供使用的单独界面,这是考虑到欧盟希望在欧洲出现可与大众广泛使用的Chrome浏览器抗衡的竞争者而采取的举措。苹果则在制定方案,允许在App Store之外安装用于iPhone的应用程序(App)。


亚马逊正在构建新的渠道,用以单独标示潜在非法产品或内容,并准备额外提供关于第三方销售者的信息。抖音海外版TikTok计划向用户提供一种选项:与其根据用户观看过的视频数据推荐个性化视频,不如基于当地热门内容向用户提供视频,从而降低用户暴露于成瘾性内容的程度。


《华尔街日报》预测,这些变化可能会使部分用户连在网上下滑页面、搜索或购物的方式都随之改变。据悉,在谷歌和Meta Platforms等大型科技企业,仅负责制定应对欧盟数字法实施方案的人员就多达数千人。


大型科技企业之所以甘愿承受如此大规模的调整,是因为一旦不遵守法律,不仅会被处以巨额罚款,甚至可能面临从欧洲彻底撤出业务的局面。违反在线内容规则的罚款最高可达企业全球总营收的6%,若多次违反数字竞争规则,罚款额度最高可达营收的20%。若反复违法,欧盟还拥有强制拆分企业的权力。


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教授Martin Husovec表示:“最重要的变化在于,大型科技企业正在失去向用户提供服务并制定使用规则的垄断权。”


曾在投资银行工作、现任技术分析师的Brian Wieser提及1933年美国为改革银行业和规范投机行为而将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分离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评价称:“现在就是大型科技企业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时刻’。它们正从几乎没有监管的环境迈入强监管的世界。”


欧盟此次举措正吸引全球关注。欧洲自2018年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以来,持续数年对信息技术企业施压,从而巩固了其作为监管机构的领导地位。正因如此,欧洲的相关规则被采纳为全球标准的情况屡见不鲜,全球范围内监管进一步扩大的可能性很高。



欧盟通过这两部法律的实施,目标是扩大数字市场的公平性和开放性。通过这一举措,让初创企业更容易在市场上涌现,并能向原本已稳固立足的大企业发起挑战。负责《数字市场法案》实施工作的欧盟主管Alberto Bacchiega表示:“这正是我们最希望获得的成果,也是一个长期项目。”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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