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将新林洞环山路性侵杀人犯罪名改为“强奸杀人”
警方以强奸杀人罪名起诉了在大白天于冠岳山环山步道附近殴打并性侵女性的崔某(30岁,男)。
20日,首尔冠岳警察署将因涉嫌强奸致伤被逮捕的崔某的罪名,变更为强奸杀人。强奸杀人罪的量刑比一般杀人更重。一般杀人可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强奸杀人则可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警方根据本案受害者、30多岁女性A某于19日下午3时40分左右在医院死亡的情况,变更了对崔某的罪名。崔某涉嫌于17日上午11时40分左右,在首尔冠岳区新林洞一处山中环山步道登山路上,用钝器殴打A某后实施强奸。经确认,崔某与A某互不相识。另一方面,国立科学搜查研究院计划于21日对A某进行尸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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