衿川区,至9月30日开展自愿申报登记宠物犬工作

在9月30日前,可前往动物医院或区厅地区经济科现场办理,亦可在线申请

对象为满2个月龄以上的宠物犬




衿川区开展宠物犬登记自愿申报期运营 View original image

衿川区(区厅厅长 Yoo Seonghun)表示,自8月7日至9月30日正在运行宠物犬登记自愿申报期。


根据《动物保护法》,饲养用于陪伴目的、满2个月龄以上的犬只,必须通过植入(内置型)或佩戴(外置型)无线识别装置的方式进行登记。


此外,如动物所有人发生变更,或所有人的住址、电话号码、动物状态(走失、寻回、死亡)等信息发生变更时,也必须进行申报。


对未为应登记动物办理登记,或未申报变更事项的所有人,最高可处以不超过60万韩元的罚款。但在自愿申报期内履行登记或变更手续的,将免予处罚。


欲申请登记及变更事项的居民,可携带身份证并带同宠物犬,就近前往动物医院或区厅地区经济科办理。也可通过国家动物保护信息系统或“政府24”网站申请。但如动物所有人已变更,仅可通过现场(动物医院、区厅地区经济科)或“政府24”申请,无法通过国家动物保护信息系统办理。


衿川区计划在10月1日至31日,对公园、散步道等宠物犬主要出入区域以及与宠物犬相关投诉多发区域,集中检查动物登记情况。


衿川区厅厅长 Yoo Seonghun 表示:“动物登记是保护珍贵宠物的重要安全装置,希望尚未为宠物犬办理登记的居民务必在自愿申报期间完成登记。”



详细内容可在衿川区厅网站“按领域信息 → 经济·企业·动物 → 动物 → 动物登记制”中查询,或咨询衿川区厅地区经济科获取相关指引。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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