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后现身的有前科亲生父亲
在儿子为受害者的案件中亲自会见加害方
代收和解金并以儿子名义写下不予处罚书
“儿子请求从重处罚”……一审判处亲生父亲有期徒刑2年
这是一起亲生父亲背叛在殴打事件中险些丧命儿子的案件。2018年2月18日凌晨5时左右,A某(当时25岁)在路边与人发生口角,被B某殴打后倒地。即便在A某失去意识后,B某仍多次用脚猛踩其脸部,导致A某多处骨折,在医院住了6周,仅治疗费就花了数千万韩元。B某因涉嫌伤害被起诉,一审法院认为其“实施了稍有不慎就可能危及生命的暴行”,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提出上诉的B某一方随后试图与A某达成和解。
此时,A某的亲生父亲介入。与儿子十余年毫无联系的他在2018年1月从监狱出狱后开始接近儿子。亲生父亲直接与B某一方见面,收取了和解金2000万韩元。站在A某的立场,这笔金额完全不足以接受和解。亲生父亲以A某名义起草了对B某不予处罚的意见书,并出庭参加B某的审判,甚至作伪证称“儿子已经拿走和解金中的1200万韩元”。在得知这笔不当和解达成的事实后,A某向警方举报了亲生父亲,并给父亲发去长篇信息,倾诉自己的怨恨。最终,二审法院也以“令人怀疑亲生父亲是否真正取得了A某的和解权”为由,驳回了B某的上诉。
父子关系迅速决裂。检方以诈骗、伪造私文书、伪证等罪名将亲生父亲提起公诉。亲生父亲则以诬告罪反告儿子,但A某被认定无罪。亲生父亲在自己的审判过程中主张,“子女不能以伪造私文书罪等控告父母,检察官的起诉本身无效”,并援引了禁止子女控告直系尊亲属的《刑事诉讼法》第224条。他还称:“作为父亲,我有权代替儿子进行和解。原本可以圆满解决的父子间问题,却被检察官出于个人偏见进行调查并起诉”,“已经把和解金退还给B某一方,问题都解决了。”与此相反,A某则表示,“父亲说‘会把从朋友那里得到的一辆二手车给我,让我去开具印鉴证明’”,控诉自己的印鉴证明在与B某一方达成所谓和解的过程中遭到恶意利用。
亲生父亲再次被判入狱。据法律界18日消息,负责审理亲生父亲一审案件的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第21-1庭(审判长Heo Gyeongmu)近日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合议庭表示:“儿子的控告仅是启动侦查的线索。被害人可以通过控告、举报、提供线索等形式促使侦查权的行使”,“作为旁听了B某二审的检察官,也有可能察觉到亲生父亲的犯罪嫌疑。尽管B某一方表示不希望追究亲生父亲的刑事责任,但鉴于双方并无亲属关系,检察官的起诉有效。”
合议庭指出:“在因类似犯罪服刑出狱仅6个多月后,就实施了本次犯罪。不仅毫无悔意,反而将责任推给名义被盗用的儿子,甚至倒过来控告儿子”,“长期毫无联系的儿子在法律方面一无所知,他却假装帮忙,实则从中牟利,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综合考虑遭受巨大精神打击的儿子请求对父亲严惩等因素,重判在所难免。”亲生父亲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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