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国会和劳动界围绕综合工资合同的讨论日益激化之际,经营界担忧,若以法律形式禁止综合工资合同,可能削弱企业竞争力。


韩国经营者总协会与中小企业中央会于17日在首尔中区新闻中心举办以“综合工资合同的有用性与限制问题”为主题的讨论会。所谓综合工资制,是指在劳资合意的基础上,事先约定加班、夜间、休假津贴金额,并与每月工资一并支付的一种工资计算方式。劳动界认为该制度会导致长时间劳动和“无偿加班”,主张应予废除。相反,经营界则担忧,若强行要求详细记录和管理工作时间,可能引发劳资冲突等副作用。


当天出席讨论会的发言人和讨论嘉宾也强调了综合工资制度在现实中的必要性。作为第一位发言人出场的釜山大学法学专业研究生院教授 Kwon Hyuk 表示:“在僵化的劳动基准法制之下,综合工资合同一直在弥合制度与现实之间的鸿沟,发挥着缓和劳资矛盾的功能。”


Kwon 教授指出,该制度广泛应用于工作时间难以计算,或者难以仅以时间对绩效作出一刀切评价的领域,并强调,如果以法律强制记录和管理工作时间,也必须考虑到对劳动者出勤管理趋于严格这一副作用。


第二位发言人、首尔大学经济学系教授 Lee Jeongmin 则主张,综合工资制反而起到了防止不必要的加班和长时间劳动的作用。Lee 教授表示:“在综合工资制之下,劳动者会努力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既定任务,因此缺乏从事超时劳动的激励。”

17日,在首尔中区新闻中心举行的“综合工资合同的有用性与限制问题”讨论会上,大韩商工会议所常务副会长 Lee Donggeun 正在发表开场致辞。韩国经营者总协会供图

17日,在首尔中区新闻中心举行的“综合工资合同的有用性与限制问题”讨论会上,大韩商工会议所常务副会长 Lee Donggeun 正在发表开场致辞。韩国经营者总协会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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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当天讨论会主办方出席的韩国经营者总协会常任副会长 Lee Donggeun 和中小企业中央会常任副会长 Jung Yunmo 也对禁止综合工资合同的法案表示反对。Lee 常任副会长表示:“在产业环境和工作方式发生变化、提高工作效率的用工方式不断扩散的背景下,我国劳动法仍停留在70年前单一的时间管制模式上”,“围绕禁止综合工资合同的争论,是典型的逆时代而行的案例。”



Jung 常任副会长也强调说:“如果全面禁止综合工资合同,将会出现工资总额减少、劳资纠纷扩散,以及部分劳动者产生不必要超时劳动等问题”,“有必要区分综合工资被滥用的领域与根据业务特性合理使用的领域,同时也应讨论工资体系的改革。”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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