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林洞持刀行凶后出现383条杀人预告帖
惩治网络公开恐吓的修正案被提出
首尔冠岳区新林洞持刀行凶事件发生后,网上接连出现预告持刀行凶或性侵的帖子,进一步加剧了市民的不安。有声音指出,应当制定能够处罚通过网络实施公众恐吓行为的法律。
据警方透露,本月16日凌晨0时20分左右,社交媒体上出现了一则内容为“要在釜山站伤害30名女性”的帖子。
另外,15日,网络社区“DCinside”上出现了一则帖子,内容为“要在首尔江南站附近的小学性侵8至13岁的女童”;14日晚上8时17分,DCinside“Han Seokwon Gallery”板块上又出现了一篇题为“想要杀掉Yoon Suk Yeol”的帖子。
自上月21日新林洞持刀行凶事件发生起至本月16日上午9时,警方确认的杀人预告帖就多达383件。警方在全国范围内抓获发帖人164人,其中17人被依法拘捕。
舆论认为,这类网络恐吓帖会制造恐怖气氛、煽动社会混乱,因此有必要实施更为严厉的处罚,但目前尚无能够直接处罚网络公众恐吓行为的具体规定。虽然可以适用预备杀人罪(刑法第255条),但即便如此,如果犯罪对象或计划没有被明确具体地特定下来,也很难适用相关嫌疑。
正因如此,上月27日,一名20多岁男子在发帖称“要在新林站杀死20名女性”的同时上传了购买凶器的记录照片,最终被拘捕时,所适用的罪名并非预备杀人罪,而是恐吓罪。
预备杀人罪规定,“以杀人为目的进行预备或阴谋者,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恐吓罪(刑法第283条)则明确,“恐吓他人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500万韩元以下罚金、拘役或科料”。这意味着,仅凭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杀人预告,可能难以科以重刑。
为此,国会正在推进相关立法。国民力量党议员Hong Seokjun以代表提案的形式提出了《信息通信网利用促进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信息通信网法)部分修正案,内容是:在社交媒体等网络空间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杀人预告等恐吓帖的,可直接予以处罚。
国民力量党议员Kim Youngsik也提出了信息通信网法部分修正案,规定通过信息通信网,以威胁公众为目的,传播杀人、伤害等公众恐吓行为内容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