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将发布公告,咨询申请制等
校长直属“民怨应对组”统一受理窗口
教师权利保护委员会移交至教育支援厅

教育部在“瑞草西初事件”后,制定了恢复教师权利与强化保护的综合方案,作为后续对策。教育部通过告示纳入了监护人咨询申请制度、对问题行为的即时制止等内容,并决定将学校教师权利保护委员会移交至教育支援厅。同时表示,将推动国会和相关法律修订,修改学生人权条例,对严重侵犯教师权利的事项记入学生生活记录簿。


教育部次官 Jang Sangyun 于14日下午出席在国会举行的“为恢复教师权利而举行的公听会”,并公布了上述内容的草案。当日,Jang 次官与国会教育委员会执政党干事 Lee Taekyu 一同在公听会上倾听相关人士意见并进行讨论。


教育部将根据《初等及中等教育法》及其施行令的修订,制定规定学生生活指导范围与方式等细节事项的学生生活指导告示。该告示草案将于本月18日发布,在广泛听取相关机构意见后,计划于下月1日公布并施行。


教育部正在研究在告示草案中纳入教师的监护人咨询请求权和监护人咨询申请制度、教师有权拒绝在工作时间和职务范围之外进行咨询、在出现辱骂、威胁、暴力时可中止咨询等内容。同时也在考虑对问题行为采取暂时性、即时制止和分离、物品检查与分开保管等积极的行为干预方式。


同时,教育部还计划支持各市道教育厅自主修改“学生人权条例”。将补充规定,要求尊重其他学生的受教育权以及正当的教育活动和生活指导的责任条款。


图片由联合通讯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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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教师权利和保护教育活动,将推动修改《初等及中等教育法》和《儿童虐待处罚法》,以提高对滥用儿童虐待举报的应对能力。对依据法律和校规实施的教师生活指导,只要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将使其免受被认定为儿童虐待犯罪的影响,并规定地方政府及侦查机关在接到关于教师生活指导的儿童虐待举报时,必须在调查、侦查之前听取教育厅意见。学校在决定对教师作出停职处理时,也将计划更严格地适用停职要件。


为强化对受害教师的保护,还将推动修改《教师地位法(为提高教师地位及保护教育活动的特别法)》。当发生侵害教育活动的事件时,将立即把涉事学生与教师分离,并在紧急情况下在法律中明确优先处置的依据。同时也将制定保障被分离学生受教育权的配套措施。此外,还将推动仅对侵害教育活动的措施中属于严重侵害的事项(如转学、退学等)记入学校生活记录簿。


审议对侵害教育活动学生的处分等事项的学校教师权利保护委员会,将从目前的市道教师权利保护委员会移交至教育支援厅。并将把教师治疗支援中心扩充改编为教育活动保护中心。


为保护教师免受家长投诉,一切投诉将改为由机构而非教师个人应对,并由校内直属校长的“投诉应对小组”统一受理窗口。同时,当家长等通过教师个人手机、社交媒体提出投诉时,将赋予教师拒绝应对投诉、拒绝回复的权利。学校内还将设立开放式投诉面谈室,并构建利用学校网站进行在线投诉受理与处理的体系。


教育部还计划在《有关侵害教育活动行为及处分标准的告示》中,新增“反复提出目的不正当的投诉的行为”、“持续强迫教师从事并非法定义务的工作等行为”等内容。



但《初等及中等教育法》、《儿童虐待处罚法》等法律的修订权在于国会。国会教育委员会法案审查小委员会将于本月17日确定会议日程,审查《教育活动保护法》。据悉,考虑到事态的严重性,也在研究于17日之前召开法案小委员会会议的方案。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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