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怀疑前女友与其他男子交往并试图杀害两人的一名40多岁男子被判处重刑。

“你在见别的男人?”…40多岁男子持钝器杀害前女友未遂 被判中刑 View original image

全州地方法院第11刑事部(审判长法官 Noh Jongchan)13日表示,以未遂杀人等罪名被起诉的A某(49岁)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A某因去年2月27日晚上9时左右在全北完州郡一间汗蒸房内,多次用钝器殴打前女友B某及其熟人C某,企图将二人杀害而被起诉。


他在汗蒸房内先后找到B某和C某,挥舞钝器进行攻击,在周围顾客上前制止后才停止行凶。调查结果显示,A某偷看了B某的手机,误以为B某与C某在交往,因而实施了本案犯罪行为。


合议庭指出:“从犯罪经过及作案手法的大胆程度等情况来看,犯罪性质极其恶劣”,“尽管如此,被告人仍表现出将责任转嫁给被害人的态度,未进行真诚反省。”


合议庭接着表示:“看来B某手指部位将遗留永久性伤残”,“考虑到所有被害人都害怕遭到被告人的报复,并请求对其从重处罚等情节,综合酌定了刑量。”



另一方面,合议庭还就本案之外的另一指控认定A某罪名成立:2020年10月,在收到B某提出分手的通知后,A某被指抄起椅子掷向对方并掐其脖子,构成特殊暴行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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