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生活费和经营资金名义骗钱购置名牌包
法官:“不是单纯诈骗,而是虐待……罪行恶劣”
一名三十多岁的男子以结婚为名欺骗恋人,数年间骗取对方7亿韩元以上,近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合议庭认为,该男子的手法已超出单纯诈骗的范畴。
昌原地方法院刑事第二部(审判长 Seo Aram)12日表示,以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等相关法律》(诈骗)罪名被起诉的A某(34岁),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A某假装要与恋人B某(34岁)结婚,以生活费等名义向B某索要并占有钱款。从2016年4月至2020年6月,A某骗取的金额共计7.17亿韩元。
A某把自己和家人包装成财力雄厚的样子,欺骗B某。他谎称自己在经商,并以“丈夫如果没有生意资金,妻子不是应该给钱吗”为由骗取资金。
A某以生活费、红白喜事费用、礼物费用等为借口,侵占现金共2.9912亿韩元。此外,他还拿走1张借记卡和4张信用卡,共刷卡消费4.0314亿韩元。经查明,A某大部分刷卡消费用于在百货商店购买名牌等奢侈品。
他还以“需要用钱,不如买车再变现”为由,让B某购买进口车,随后将车辆过户到自己名下并用于个人使用。尽管从未发生交通事故或借用高利贷,他仍以和解金、贷款利息等名目收取汇款共3亿韩元。
A某一边称“反正是要结婚的关系,日后我会全部解决”,一边持续作案,但调查结果显示,他既无能力也无意愿偿还这些钱。B某汇款金额稍少时,他还会出言辱骂。
合议庭表示:“A某的行径已超出单纯诈骗,对B某构成戏弄和虐待,罪质极为恶劣。”
合议庭接着说明量刑理由称:“还考虑到他几乎未作出任何赔偿损失的努力,并长期在逃等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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