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市将简化物流园区开发程序,大幅缩短审批周期。


12日,大田市表示,将制定并施行包含上述内容的《大田市物流园区开发及活性化支援条例》。


根据条例,今后企业为开发物流园区,无需再分别前往城市规划、环境、建设、交通等领域相关机构办理业务,而是可以在大田市设立的“物流园区开发支援中心”一处,通过一站式服务办理相关事项。


此外,大田市将组建“物流园区规划审议委员会”,使企业能够就物流园区规划审批及城市规划等事项接受统一审议。


借此,企业可通过程序简化,将原本平均需耗时2至4年的物流园区审批周期,缩短至约6个月。


此前,为了开发物流园区,需要先制定开发计划,完成区域指定,并分别接受城市、交通、环境、灾害等相关委员会的审议,然后再分别履行实施计划的审批程序。


但大田市解释称,随着条例施行,这些程序得以简化,从而可以缩短审批周期。


此前在去年5月制定的《第四次大田市物流基本规划》中,鉴于物流量增加,被认为有必要在本地区新建物流园区。


对此,大田市计划优先与具有物流园区开发经验的大田城市公社协商,物色目标用地,并研究推进新建物流园区。


大田市交通建设局局长Ko Hyeondeok表示:“大田位于国土中心部位,区位交通条件优越,适宜布局快递分拨中心等设施,但由于物流设施用地不足,实际上此前在打造物流园区方面一直面临困难。”



他还表示:“本条例旨在促进物流园区的开发和供应,并为提升既有物流园区竞争力奠定基础。通过这一举措,将推动物流设施用地顺畅供应,最终努力使大田跃升为中部地区最大的物流枢纽城市。”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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