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警方与检方联合开展的特别整治行动中,仅用一个月时间就有29辆惯性酒驾人员的车辆被扣押。
警察厅国家搜查本部6日表示,自上月1日起实施“杜绝惯性酒驾等再犯对策特别侦查期”以来,第一个月共扣押了29辆酒驾犯罪嫌疑人名下的车辆。
从车辆扣押对象来看,在达到驾照吊销标准(血液酒精浓度0.08%以上)的状态下驾驶的有24人,占82.7%,其中血液酒精浓度达到0.2%以上、处于严重醉酒状态驾驶的嫌疑人也有11人。此外,酒驾被查处记录在3次以上的有17人,占58.6%,虽为初犯的仅7人,但考虑到造成死亡或肇事逃逸等情节严重的危害性,也对其车辆实施了扣押。
与此同时,警方以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等相关法律》中的危险驾驶致死伤嫌疑,抓获了273名酒驾共犯,并以掉包顶替驾驶员的16人(其中1人被拘留)和包括同乘者在内的16名帮助犯立案侦办。
警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社会上要求对酒驾进行严厉惩处的舆论氛围形成,我们完善了对惯性酒驾人员车辆的扣押要件,并明确了车辆作为酒驾这一犯罪所使用的作案工具,可以成为扣押(没收)对象的法律依据。今后也将为杜绝酒驾,与检方等有关机构紧密协作,从多方面持续努力。”
另外,本次特别侦查期预计将持续至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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