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观点提出,为提高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信息的可信度,有必要引入认证资格制度。


“要提升ESG信息可靠性,必须引入认证资质制度” View original image

4日,在首尔汝矣岛国民经济人联合会(全经联)会议中心举行、由韩国公认会计师协会主办的“第4届ESG认证论坛”上,Soongsil University会计学系教授 Jeon Gyu-an 表示:“为了提升我国ESG信息的可信度,帮助利益相关者进行与ESG相关的决策,应当规定只有具备一定资格的人才能参与ESG认证。”


Jeon教授还表示:“ESG认证强制化在我国也只是时间和方式的问题,因此有必要为可持续性认证强制化做好准备”,“应当与ESG信息披露强制化同步讨论并准备认证强制化事宜。”


他同时指出:“正如欧盟以及大多数国家所采纳的做法一样,不应将认证提供者仅限于会计师事务所,而应当将具备一定资格并获得许可的机构也认可为认证提供者”,“需要明确获得认证提供者许可的条件。”Jeon教授举例称,可将拥有10名以上具备认证人资格条件的认证人员、在认证提供机构内部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等作为条件。此外,他还提出,可将负责可持续性信息披露的金融委员会、企划财政部等机构作为ESG认证提供者的许可机关,或者仿照法国和西班牙设立单独的ESG许可机构。


他还建议,将一般ESG信息认证提供者的许可与温室气体排放量核查提供者的许可相分离,并提出由环境部作为温室气体核查机构的许可机关的方案。


不过,当天的论坛上也出现了应从企业立场展开讨论的主张。韩国上市公司协会常务 Kang Kyungjin 表示:“需要讨论的是,何种核查程序有助于提升企业的ESG水平,以及在企业履行强制性核查义务时,如何将实务层面的混乱和成本降到最低,这一点应当成为讨论的前提”,“对于企业的主张,是否需要在一定程序标准下进行更多的核查确认,有必要在后续进行审慎研究。”



此前,金融委员会已表示,将从2025年起分阶段推行ESG信息披露强制化。预计将于今年第三季度发布的《ESG信息披露制度路线图》中,将包含关于ESG信息披露强制化适用企业、国内ESG信息披露标准、第三方核查体系等内容。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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