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地区共有128名全租诈骗受害人适用《全租诈骗受害人法》(以下简称特别法),可获得相关支援。
据大田市3日消息,截至本月1日,在大田地区受理救济申请的全租诈骗受害案件共计367件。其中,大田市已就313件向国土交通部请求进行受害人认定审议,结果有128人被认定为全租诈骗受害人。
近期,在首尔汝矣岛国会前的示威场所,遭遇全租诈骗和“空壳全租”侵害的受害者们正在进行接力发言,敦促当局妥善解决全租诈骗和“空壳全租”问题。照片=记者 Kim Hyeonmin 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一旦被认定为全租诈骗受害人,根据特别法,可获得对涉案住房的强制执行及拍卖的延期或中止、优先购买权赋予、税收债权分担、信用恢复以及金融支援和紧急福利等多方面支援。
支援对象条件为:▲已完成住房交付并办理住址登记(迁入申报),且取得确定日期的情况 ▲租赁保证金在5亿韩元以下的情况 ▲出现或预计会出现多名承租人无法获得返还的损失情况 ▲有足以怀疑房东有意不履行返还义务理由的情况。
全租诈骗受害人须附上与受害承租人相关的资料,向大田市提出申请。此后,大田市在对受害事实进行调查后,于30日内将相关内容转交国土交通部;国土交通部经委员会审议和表决后,应在30日内(如有不可避免的事由,可在15日范围内仅延长一次)将结果通知承租人及相关机构。
未被采纳为全租诈骗受害人的承租人,可自接到送达之日起30日内提出异议申请。
提出异议申请后,国土交通部委员会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开展复审程序,并将结果最终通知承租人及相关机构。
截至目前,向大田市提交全租诈骗受害申报的申请人,合计受害金额为406亿1500万韩元。其中,98%的受害住房为多户住宅及群租住宅。全部受害人中,20多岁和30多岁的比例达86%。
大田市行政副市长Lee Taekgu表示:“我们将尽最大努力,让全租诈骗受害人尽快被认定为全租诈骗受害人,从而获得支援。”他还表示:“由于许多人因全租诈骗遭受痛苦,大田市也将从市级层面研究能够提供实质性帮助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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