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院作出裁定,认定虚拟资产属于证券。此前曾有判决认为,应根据销售方式来判断虚拟资产是否构成证券,预计相关争议与混乱将进一步加剧。


图片来源 路透社、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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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相关行业2日消息,美国纽约曼哈顿联邦地区法院法官Jed Rakoff于上月31日表示,虚拟资产属于证券,并称“拒绝根据销售方式来区分是否为证券”。


本月13日,纽约联邦地区法院法官Analisa Torres在关于虚拟资产瑞波币(Ripple)是否具备证券属性的诉讼中曾判定,瑞波币向机构投资者出售时属于证券,但面向普通大众销售时不属于证券。


然而,Rakoff法官表示,“在类似案件中,本地区另一名法官近期采取的做法予以否定”,并认为无论销售方式如何,一律应被视为证券。


此次裁决出自Terraform Labs及其创始人Kwon Dohyung针对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起的诉讼。SEC今年2月就“Terra暴跌事件”起诉Terraform Labs及创始人Kwon Dohyung,指控其通过提供和出售匿名证券实施欺诈行为。


Kwon一方援引纽约联邦地区法院关于瑞波币的判决等主张,与法定货币挂钩(锚定)而设计的稳定币Terra并非证券,并请求驳回诉讼。Rakoff法官未采纳Kwon一方的主张,裁定允许SEC提起的诉讼继续进行。


业界预计,此次判决将强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张的正当性,即应将虚拟资产视为证券,并要求虚拟资产交易所遵守联邦证券法。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此前已针对美国最大交易所之一Coinbase等,以违反证券法等嫌疑提起诉讼。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指出,Coinbase至少自2019年以来,通过经营虚拟资产业务赚取了数十亿美元,却规避了为保护投资者而承担的信息披露义务。



另一方面,Coinbase首席执行官(CEO)Brian Armstrong曾声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要求其下架除比特币以外的所有虚拟资产。对此,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反驳称,“不会要求企业下架虚拟资产”。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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