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川市修改条例限制各选区政党横幅4条
行政安全部称“无上位法授权属违法”并向大法院提起诉讼
仁川市议会已向大法院提交了针对现行《户外广告物法》的违宪法律审判提请申请书,理由是该法对政党横幅的设置不设限制。
市议会1日表示,由于行政安全部上月向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仁川市关于户外广告物等管理及户外广告产业振兴的条例修正案”议决无效,因此已请求大法院向宪法法院询问,作为判断前提的法律(《户外广告物法》)是否违反宪法。
仁川市通过修改户外广告物条例,规定政党横幅只能悬挂在指定的广告牌上,并且每个国会议员选区最多只允许4条,自今年6月起作为全国首例开始施行。对此,行政安全部向大法院提起诉讼,称仁川市条例规定了现行《户外广告物法》并未授权的内容,如政党横幅可张贴场所及最大允许数量等,要求确认该条例无效。
随后,仁川市议会与之对峙,请求大法院审查上位法——现行《户外广告物法》本身是否违宪。市议会认为,《户外广告物法》对政党横幅设置不加限制,侵害了国民的基本权和平等权等宪法权利,也违反了过度禁止原则。
在具体的基本权侵害方面,市议会指出了:▲在仁川延寿区,一名骑电动滑板车的大学生被政党横幅绊倒的事故等与“生命权”相关的问题 ▲国民在健康、舒适环境中生活的权利即“环境权” ▲政党横幅遮挡小商户或个体经营者店铺或招牌,构成对“营业自由”的限制等。此外,还批评了无党籍政治人与政党所属政治人政治活动之间的差别待遇,以及缴纳费用在指定地点张贴广告的小商户或个体经营者与政党横幅之间的不平等问题。
如果大法院接受仁川市议会的违宪法律提请申请,相关行政诉讼将被中止,由宪法法院对该法律进行违宪审查。如果大法院驳回申请,市议会将依照程序在30日内向宪法法院提出“违宪审查型宪法诉愿”。届时,大法院的条例无效确认诉讼与宪法法院的宪法诉愿将分别进行。
仁川市议会议长 Heo Sik 表示:“虽然国会有6项修正法案尚在审议中,但在法律条款完成修改之前,市民将持续面临视线受阻、摔倒事故等对安全和生命的威胁”,“为保障市民安全,我们决定提请审查其是否违宪”。
另一方面,大韩民国市道知事协议会于上月27日通过了为废除《户外广告物法》中有关政党横幅条款而制定的17个市、道知事共同决议文,并表明支持仁川市条例的立场。全国各市、道知事决议,在废除政党横幅相关条款之前,由行政安全部通过施行令严格规制政党横幅,并参考仁川市条例,对张贴地点、期限和数量等作出限制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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