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韩商工会议所提出42项尖端产业监管改革课题
包括税制完善、新产业激活等

首尔中区 大韩商工会议所。 강진형 记者 aymsdream@

首尔中区 大韩商工会议所。 강진형 记者 aymsdream@

View original image

在围绕尖端产业的全球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经济界开始敦促推进监管改革和政策支持,以提升企业竞争力并激活投资。


大韩商工会议所24日表示,已向政府递交了《为强化尖端产业竞争力的监管和制度改善建议书》。此次建议书汇总了以半导体、二次电池、显示、生物、未来汽车、机器人等六大尖端产业的251家企业为对象调查出的42项主要课题,分别为:▲税制改善5项 ▲新产业活性化5项 ▲环境监管合理化14项 ▲核心技术利用与保护4项 ▲缓解经营负担等其他14项,并包含14项“杀手级监管”。所谓六大尖端产业,是指政府通过国家尖端产业培育战略公布的半导体、二次电池、显示、生物、未来汽车、机器人等6个产业。


大韩商工会议所相关人士表示:“尽管政府一直在致力于培育尖端产业,但企业仍因激烈的全球竞争和内外部不确定性而诉苦重重”,“希望能够尽快制定出针对企业一线所要求的大胆监管创新和政策支持的改进方案”。

大韩商会建议改善14项与尖端产业相关的“杀手级监管” View original image

为实现投资良性循环 建议引入韩国版“Direct Pay(税额抵免直接退还)”

建议书首先强调,为改善尖端产业领域的投资环境,有必要提供大胆的税制和金融支持,并就国家战略技术投资税额抵免相关问题,呼吁引入“Direct Pay(税额抵免直接退还)”制度。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必须产生利润才能享受税额抵免,但尖端产业往往在初期进行大规模投资,距离实现盈利需要相当长时间,难以及时享受税额抵免。说明指出,如果引入税额抵免直接退还制度,不仅可以促进投资,还可通过已获得的资金再次投入技术、人才、设施等领域,形成良性循环效果。


在美国,已通过《通胀削减法案》(IRA)实施了将税额抵免以现金形式退还的制度;加拿大也已对清洁技术设备投资金额提供可退还的税额抵免支持。欧盟也在讨论强化对企业投资的现金性支持措施。我国方面,已经有关于对国家战略技术投资税额抵免金额以现金形式退还的法案被提交国会。


建议书还建议新设针对半导体等尖端产业生产设施投资的补贴。美国、日本、中国等主要国家都在提供补贴,而我国目前仅对供水、电力、道路等部分基础设施提供预算支持,处于相对不利的状况。建议通过加强对生产设施补贴等多种形式的资金支持,引导激活生产设施投资。除上述内容外,建议书还包括放宽回流企业(U-turn企业)支持要件、放宽尖端产业领域在生产绿地地区的建筑覆盖率限制等改善尖端产业企业投资环境的课题。


大韩商会建议改善14项与尖端产业相关的“杀手级监管” View original image
为激活新产业 预先请求整顿电池增值服务、巡逻与防疫机器人等相关监管

在新技术和新服务方面,建议通过承认电动车与电动车电池(二次电池)的分离所有权等方式改善相关法律制度。在中国等海外市场,已经开展在电动车电池交换站将放电电池更换为充满电电池的电池交换业务。但在国内,由于缺乏可以将电动车和电池分离登记的规定,难以创造电动车电池订阅服务、废旧电池再利用等增值服务。

在机器人产业方面,建议通过允许将巡逻机器人作为警用装备使用、在利用机器人进行防疫时可以开具消毒证明书等措施,预先整顿相关法律制度,以激活服务机器人市场。巡逻机器人已在美国、中国等地得到应用,但国内由于缺乏相关依据规定,难以加以利用。对于防疫机器人,由于不符合开具消毒证明书的要件,也成为服务机器人活性化的一大障碍。


请求合理化环境监管、保护与利用核心技术等 减轻企业监管负担

另一方面,半导体、二次电池、显示等尖端产业因行业特性需要频繁变更和重新布局生产设备,并处理各类化学物质,因此建议在充分考虑企业一线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改善相关监管。建议书中还包括放宽总量管理对象污染物排放设施变更许可与申报标准。目前,只要排放达到一定标准以上的总量管理对象污染物,在排放设施发生变更(新建、迁移、拆除等)时,就会产生变更许可或申报义务。对于大规模装置产业而言,生产设施的安装和关闭十分频繁,部分事业场一年内发生约400余次设施变更,由此给企业带来相当大的负担。


此外,建议将有害化学物质从业人员教育对象,缩小为以出入有害化学物质处理设施人员为主。目前规定事业场内所有劳动者都必须接受教育,导致与处理设施无关的便利设施(银行、咖啡厅等)从业人员也被纳入教育对象。


在核心技术利用与保护层面,建议改善出口申报程序。将国家核心技术输出至海外时,需要事前批准或申报,但即便是难以视为一般出口的专利诉讼或专利协商、向海外事业场发送技术资料等情形也被纳入对象,成为企业应对专利纠纷或推进业务的一大障碍。与韩国企业相关的美国境内专利纠纷不断增加,企业负担日益加重,如果按照技术出口水平来履行程序,将难以及时应对。建议书提出,对于技术泄露可能性较低、且难以视为出口的类型,应简化程序或允许事后申报,改善相关制度。同时,为保护核心技术,建议在重要技术泄露时强化刑事处罚,以提高处罚实效性。



大韩商工会议所监管创新组组长 Lee Sangheon 表示:“在全球竞争激烈的尖端产业领域,我国企业若要率先占据竞争优势,就必须尽快实施更加大胆的监管放宽和政策支持”,“希望能够对企业一线的困难和建议课题进行积极审慎的审查,尽快制定出改进方案”。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