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调查:逾半数对直接采购材料不满意
呼吁扩大限制竞争分包、调整协调会职能

有观点提出,为了提高施工效率、防止建筑企业发生损失,有必要对直接采购制度进行改善。


首尔市内重建公寓施工现场。韩联社供图

首尔市内重建公寓施工现场。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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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据韩国建设产业研究院近日发布的《建设动向简报》第915期显示,适用于工程造价在40亿韩元以上的综合工程和3亿韩元以上的专业工程等项目的工程用材料直接采购制度,其近3年招标采购规模在件数和合同金额上均有所增加。


以韩国公共采购厅标准计算,2009年至2015年年均合同(交货要求)金额为15.4万亿韩元,之后分别在2020年达到24.4万亿韩元(172万件)、2021年27.2万亿韩元(183万件)、2022年30.5万亿韩元(181万件),呈现增长态势。


该制度是为促进中小企业产品采购与拓宽销售渠道而设立的“中小企业者间竞争产品指定制度”的下位制度,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的公共工程。


然而,与采购规模扩大形成对比的是,调查显示,综合建筑企业现场对于直接采购材料的满意度,超过一半低于对自购材料的评价。


建设产业研究院通过大韩建筑协会,于上月6日至21日面向有直接采购材料使用经验的全国综合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开展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全部331个应答现场中,有55.3%、共183个现场对直接采购材料的整体满意度作出了负面评价。


尤其是在遵守和缩短工期(78.9%)、工序管理(78.5%)、在质量缺陷纠纷时判别责任归属(62.2%)等方面,负面评价居多。与2016年以往调查中关于施工影响的各项负面意见控制在30%以内相比,对直接采购材料的评价大幅恶化。


有84.3%的受访者表示,曾因直接采购材料的供应和安装延误而经历后续工种受阻的情况。另外,34.9%的受访者认为,为了弥补工期延误而自行承担相关费用,正在给建筑企业造成损失。


对此,建设产业研究院指出,直接采购制度与法律上的设定前提相反,正在成为导致施工效率下降的原因。即便施工条件恶化,建筑企业在结构上也缺乏单独管理或反馈的手段。研究院强调,当分包企业直接采购时,应由韩国中小企业中央会及各品目组合提供可供选择的供应方池,并开展限制性竞争。



建设产业研究院副研究委员 Park Huidae 表示:“为实现上述制度改善,有必要同步扩大和完善直接采购例外事由调整协商会的功能”,并称“应当研究将建设项目管理专家或地方建筑协会负责人作为当然职成员纳入其中等方案”。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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