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登记信息…严防“抬高房价”等虚假交易申报
国土交通部24日表示,自25日起,在公开共同住宅(公寓)实际成交价时,将同时公开登记信息。
此举是为防止近期出现的在高价申报房地产交易后,在未完成所有权转移的情况下又解除合同的“抬高房价”行为。
国土交通部计划,以今年1月以后签订交易合同的全国共同住宅(公寓)为对象,联结大法院登记信息,试点公开为变更所有权所需的“登记日”。今后将在检查运行成效并在必要时对系统进行补充完善的基础上,自2024年上半年起,将公开范围扩大到联排住宅、多户住宅等。
通过本次方案,在公开交易合同申报后是否完成所有权转移的信息时,有望提升对实际成交价申报信息的信赖度,同时在预先防止房地产交易虚假申报的基础上,减少未履行合同解除申报、延迟申请登记等违法案例。
国土交通部部长Won Heeryong表示:“目前公开的房地产实际成交信息,对交易行情有着较大影响,因此有必要同时核查是否按照申报内容完成全部交易以及是否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他还表示:“今后为确立健康透明的房地产交易秩序,对于扰乱市场的涉嫌违法交易,将通过常态化监测和调查分析,依据相关法律予以严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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