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合发布“扩大使用匿名化信息方案”
合理化匿名化信息利用程序
提供优质公共数据…促进人工智能和医疗应用
一直以来,民间企业难以利用公共机构的假名信息,如今这类信息的利用将变得更加容易。人工智能(AI)企业有望打通获取优质数据的渠道,从而加快AI训练速度。
政府于21日在政府首尔办公大楼与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企划财政部等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扩大假名信息利用方案》。所谓假名信息,是指为防止个人信息泄露而删除或替换部分内容,使其无法被识别的处理后信息。
政府将围绕消除为利用假名信息而获取数据的困难、改善假名处理与数据结合作业程序的执行负担及限制因素、完善假名信息利用基础设施与支持、确保假名信息再识别与泄露的安全性等方面,制定方案,以解决制度实际运用过程中提出的各类难题。
扩大优质数据的提供与共享
此前,掌握海量公共数据的公共机构,在将包含个人信息的公共数据进行假名处理并对外提供的过程中,由于内部程序和专职人员缺位、缺乏提供假名信息的激励等原因,往往对民间企业、研究人员等提出的假名信息提供请求消极应对。
对此,政府为促进公共数据开放与利用,修订了《公共数据法》和《数据基础行政法》,以便将包含个人信息的公共数据进行假名处理后,能够向公共部门和民间部门提供并加以利用。
明年起,政府将在“公共数据提供运营实态评价”“数据基础行政实态检查”等公共机构评价标准中,新设与假名信息提供和利用相关的评价项目。评价结果将反映在“政府工作评价”和“公共机构经营评价”之中。
政府认为,此次推动法律修订和新设评价标准,不仅将促使公共机构利用假名信息,也将成为公共机构对其持有的数据进行假名处理后,积极向民间企业和研究人员等开放与提供的契机。
在今年年底之前,政府将针对在人工智能(AI)快速发展背景下利用需求急剧增加的影像、语音、文本等非结构化数据,对假名处理原则、识别风险检查标准、假名处理方法与案例等进行具体化和细分,并反映到《假名信息处理指引》中。对于包括医务人员观察与输入文本、语音信息在内的保健医疗领域非结构化数据,政府也将在技术发展水平和强化安全措施为前提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其利用可能性。
为推动自动驾驶技术发展,数据利用体系也将高度化。此前,当将自动驾驶汽车、机器人等移动式影像设备拍摄的视频用于AI训练时,由于被要求进行匿名处理等措施,常常导致AI训练数据质量受损。今后,将通过运营监管沙盒等实证特例制度,使得可以利用影像数据原始文件。但仅限于通过假名处理视频难以确保安全自动驾驶技术等可靠性的情形。
合理化假名信息利用程序
政府将对《个人信息保护法》和《信用信息法》之间存在差异的专业机构指定标准进行合理化,并通过对数据结合作业的申请程序及格式进行合理标准化和简化,消除两部法律之间差异给数据需求方带来的不便。
同时,将允许假名信息结合作业专业机构将其自身持有的假名信息进行数据结合并直接利用。但为防止允许自行结合带来的副作用,政府将制定多种配套措施,例如按照数据向第三方提供实绩成比例地允许自行结合、在对自行结合适当性进行评估时,强制竞争机构参与等。
此外,政府为减轻一线对假名信息利用的负担,将明确假名信息处理与提供过程中法律责任的范围。相关内容将被明文化写入《假名信息处理指引》。
扩大假名信息利用支持
政府将通过提高数据处理环境的安全性,试点引入“个人信息安心专区”,以更加灵活地利用个人信息和假名信息。
在构建基于零信任安全模型的安全措施,并对数据处理过程进行事前与事后控制等,具备环境安全性的前提下,将允许以往事实上受到限制的多种数据处理活动。零信任是以“对任何事物都不予信任”为原则的安全模型,其目标是在不无条件信任内部用户的前提下,对整个数据处理过程进行验证。
同时,对于影像、语音等进行假名处理全量检查需要投入过多时间与成本的非结构化大数据,只要应用经过专业审议委员会验证的假名处理软件,并通过抽样检查,即可允许其被利用。
还将提供实际体验隐私增强技术(PET)的机会。能够在降低隐私风险的同时保障数据有用性的隐私增强技术正快速发展。但此前由于既有制度适用界限模糊、缺乏验证安全性的体系,技术开发与商业化面临诸多困难。
因此,在安心专区内,在专业审议委员会审议和验证的前提下,允许将应用隐私增强技术的个人信息处理付诸实践,预计将扩大利用隐私增强技术的机会。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将通过积累和研究隐私增强技术实证案例,审议其制度化方案。
政府将加强对假名处理能力和人力不足的中小企业及初创企业的支持,消除数据利用的盲区。将追加建设“假名信息利用支援中心”,为地方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的数据利用提供支持,并通过与各地区特区、产业园区构建合作体系,提高各地区的数据利用水平。同时,通过强化假名信息专业人才培养教育,计划到2026年为4000名专业人才提供支持。
强化假名信息利用程序的安全管理
政府将通过推进应对AI等新技术的个人信息保护技术研究开发(R&D)、个人信息安全利用支撑技术研究开发,来支持安全利用个人信息。此外,还将实施不定期实态检查,并扩大对数据处理机构的季度检查等,构建在综合考虑数据敏感性以及假名处理和数据结合过程中的风险等因素基础上的个人信息监测体系。
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委员长 Koh Haksoo 表示:“自假名信息制度引入以来虽取得了多方面成果,但现在已经到了必须为解决假名信息制度实际运用过程中提出的各种问题制定根本性改进对策的节点。”他还表示:“将以本次方案为起点,逐步确立‘升级版规制体系’,以创造建立在国民信任基础上的数据新经济。”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