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租赁权登记申请4194件…历史新高
随着修订《住宅租赁保护法》实施或将进一步增加
放宽全租保证金返还贷款监管成变量

据统计,全国租赁权登记命令申请件数史上首次突破4000件。分析认为,由于房地产市场低迷、全租押金下跌引发“逆全租难”,导致无法拿回全租保证金的承租人大幅增加。尤其是从本月19日起,修订后的《住宅租赁保护法》开始实施,承租人无需经过房东确认也可办理租赁权登记,预计今后申请件数将进一步增加。

图片由联合通讯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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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1日大法院登记信息广场的数据,6月集合建筑的租赁权登记命令申请件数为4194件,以月度为基准创下历史最高纪录。较今年5月(3670件)增加14.3%,与去年同期(817件)相比也增加了5倍以上。


今年以来,租赁权登记命令申请件数在1月为2081件、2月为2799件,3月则达到3414件,首次突破3000件。此后4月为3045件、5月为3670件,上月最终突破了4000件。


所谓租赁权登记,是指在全租或月租合同到期时,若房东不返还保证金,承租人为维持取回保证金的权利而向法院提出的申请。完成租赁权登记的承租人即使搬离原住房,其对抗力和优先受偿权仍可保持。


怕拿不回全租押金…全国租赁权登记首次突破4000件 View original image

按地区来看,首尔从5月的1243件增至6月的1422件,增加14.4%。仁川从783件增至954件,增加21.8%;京畿道从1007件增至1144件,增加13.6%。在地方城市中,蔚山、庆北、济州等地的租赁权登记命令申请也大幅增加。蔚山在此期间从26件增至39件,增加50%;庆北从20件增至28件,增加40.0%;济州和江原道也录得30%左右的增幅。


今后租赁权登记命令申请件数预计还将持续增加。原因在于自本月19日起,即使事先不通知房东,也可以办理租赁权登记。此前,只有在法院作出的租赁权登记命令决定已送达房东并得到确认后,才能完成租赁权登记。因此,如果房东去世,或故意规避送达,承租人就很难完成租赁权登记。但随着修正案实施,只要法院作出租赁权登记命令,即便在决定尚未告知房东之前,也可以完成租赁权登记。


不过,政府从本月末起为期一年的全租保证金返还贷款监管放宽,成为一大变量。为应对逆全租难,政府决定对房东(个人)适用总债务偿还比率(DTI)60%,以替代总债务本息偿还比率(DSR)40%,从而提高贷款额度。通过这一措施,承租人无法及时拿回保证金的情况有可能有所减少。



建国大学不动产研究生院兼任教授 Park Hapsu 表示:“今年下半年起,两年前签订的合同将集中到期,逆全租的忧虑依然存在,但随着全租保证金返还贷款监管放宽,让房东的资金周转空间有所改善,租赁权登记申请件数也存在逐步减少的可能性。”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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