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于20日选定并公布了将集中支持基础设施、研究开发(R&D)技术和税制优惠等的国家尖端战略产业及“材料·零部件·装备”(简称“材料零部件装备”)特化园区,两类特化园区之间的差异也随之变得更加清晰。

[特色园区]先进战略产业与材料零部件装备特色园区有何不同? View original image

首先,在半导体、显示器、二次电池等3个领域内,国家尖端战略产业特化园区与材料零部件装备特化园区,从依据法律和推进目的上就有明确区分。国家尖端战略产业特化园区以去年8月实施的《国家尖端战略产业特别法》为法律依据,以实现尖端战略技术“超越性差距”为推进目标。


相反,材料零部件装备特化园区则以今年5月扩大全面修订的《材料零部件装备特别法》为依据法,将材料零部件装备技术自主化及供应链本土化作为推进目标。由于依据法和推进目的不同,在候选地评估阶段也出现差异。国家尖端战略产业特化园区以确保“超越性差距”为主要目标,重点评估是否存在领军企业、新增投资计划以及产业生态系统的发展可能性等。这一点与材料零部件装备特化园区不同,后者则重点评估为实现技术自主化和供应链本土化而制定的材料零部件装备企业生态系统培育与强化计划。


国家尖端战略产业特化园区仅以国家尖端战略产业委员会已指定的3大尖端战略技术领域——半导体、显示器、二次电池——为目标领域。生物领域是在今年5月才迟迟被纳入国家尖端战略产业范畴,因此未参与本次特化园区的遴选过程。本次未被纳入对象的生物特化园区指定,将在下半年经过追加讨论后再行推进。材料零部件装备特化园区则并未对产业门类作特别限制。


与此次首次被指定的国家尖端战略产业特化园区不同,材料零部件装备特化园区早在2021年2月就已有5处获指定,此次是在原有基础上的追加指定,这也是一大差异。正如材料零部件装备特化园区实现追加指定一样,政府的立场是,今后如有需求,将通过追加公开招募的方式,继续追加指定尖端战略产业及材料零部件装备特化园区毫无问题。政府对特化园区指定的效果给予正面评价。自2021年2月政府指定材料零部件装备特化园区后,两年间特化园区的年产值上升了26%,出口额也增加了47%,取得了上述成效。以特化园区主要“锚定企业”的设备投资、扩大生产和研究开发等为基础,过去两年间特化园区产业园区内入驻企业增加了261家,集聚效应也十分显著。



本次选定的尖端战略产业及材料零部件装备特化园区,在以下方面将共同获得政府支持:▲技术开发、测试平台、人才培养 ▲电力、供水等基础设施 ▲各园区提出的其他细化需求事项。免除预备可行性研究(预可研)的特例,以及在60日内如未完成审批则视为已批准的审批“超时默认通过”制度、国家产业园区指定特例等,仅适用于尖端战略产业特化园区。材料零部件装备特化园区则将获得预可研快速办理、审批快速办理等方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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