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办理出生登记婴儿开展的全面排查结果让全国陷入震惊。关于那些在没有任何出生申报的情况下,被亲生父母杀害、遗弃的婴儿的新闻,让人难以置信竟会发生这样的事情。社会对涉婴儿犯罪的谴责声也日益高涨。最近,刑法中将婴儿杀害、遗弃较一般杀人、遗弃规定为从轻处罚的条款已被删除。通过医疗机构和健康保险审查评价院,自动将出生事实通报给地方自治团体的“出生通报制度”也已立法。长期以来仅停留在讨论层面的出生通报制度能够迅速完成立法,多少令人感到欣慰,也可视为对以往将出生申报义务完全加诸生母一人的既有家庭关系登记制度的一次升级与完善。
仅仅强化惩罚并引入出生通报制度,就能保护所有宝贵的生命吗?出生通报制度是以医疗机构内的一般分娩为前提设计的。对于婚外怀孕、未成年人或非法滞留者的怀孕等围绕妊娠和分娩的例外情形,都存在难以应对的局限。处于无法留下出生记录处境中的危机孕产妇,会顾忌在会自动通报出生记录的医院分娩,正如许多人指出的那样,这可能导致院外分娩增多,从而使产妇和婴儿的生命面临更大的危险。
作为应对上述问题的替代方案,被提出的是“保护分娩制度”。这是允许产妇在不公开身份的前提下,以匿名方式在医院分娩,并由地方自治团体运营的孕产妇保护机构承担孕产妇咨询以及与出生登记相关业务的法案。目前正在国会保健福祉委员会进行深入讨论。关于这一保护分娩制度,也有不少声音担忧其会侵犯儿童对自身出生相关信息的知情权,或起到鼓励收养的作用。然而,所谓制度,必须在设想现实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形的基础上加以设计。由亲生父母生养孩子固然是最理想的,但处于根本无法亲自抚养孩子这种极端处境的危机孕产妇也为数不少。如果没有为此提供制度性替代方案,婴儿和产妇的生命都有可能陷入危险,婴儿遗弃问题也可能依然严重发生。
就目前在国会讨论中的保护分娩制度法案来看,由地方自治团体设立的保护设施机构将承担为孕产妇提供咨询的功能,并将儿童出生相关记录保存在儿童权利保障院,赋予儿童在成年后查阅权等,似乎已设置了一定的补充装置。鉴于存在诸多担忧之声,政府层面包括女性家庭部在内,有必要及早发现危机孕产妇,并制定使其能够安全分娩并亲自抚养子女的突破性支持措施,与保护分娩制度的引入相互配套推进。
制度应当从是否具备解决现实问题所需的全部替代方案这一视角来设计和评估。只有将出生通报制度与保护分娩制度这两项制度相结合,同时对危机孕产妇的分娩与抚养提供全方位支持,才能让婴儿和产妇的生命得到更为安全的守护。妊娠和分娩是极为私人的决策过程。在尊重个人选择的同时,无论是否匿名,都必须为孩子和产妇双方提供能够守护生命的替代方案。这是因为,我们所有人真心期盼的,正是守护宝贵的生命。
Kim Kyungseon 前女性家庭部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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