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总统令修正案通过国务会议审议

今后在山火和火灾等社会灾害造成损失时,小商工经营者也可以领取生计补助金。


社会灾难时,小微商户也可获300万韩元支援 View original image

行政安全部表示,以社会灾害受害小商工经营者生计安定支援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灾害救助及恢复费用负担标准等有关规定》修正案已于18日在国务会议上获批,将自本月25日起施行。由此,今后因社会灾害影响而遭受直接损失的小商工经营者,可按营业场所为单位获得300万韩元的生计支援。



现行总统令在法律上将生活安定支援对象限定为住宅或农、渔业受灾者。因此,在发生大规模山火、火灾等社会灾害损失时,小商工经营者是否获得支援,需通过中央灾难安全对策本部审议决定。然而,随着此次法律依据的新增,小商工经营者与农、渔业领域相同,无需再经过单独的决策程序,即可迅速获得支援。



同时,还制定了允许社会灾害受害者开具受灾事实确认书的依据条款和格式。借此,因社会灾害受到损失的居民可以与自然灾害情况相同,向所属地方政府申请开具受灾事实确认书,并以此作为证明材料,申请其他法律等规定的追加支援。


此外,还对原先规定为自特别灾难地区宣布之日起10日内的损失申报期限进行了完善,当中央灾难安全对策本部长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相关地方政府请求延长申报期限。


在山火扑救、幸存者搜救等灾难形势长期持续、短期内难以完成损失处置的情况下,为使居民不致感到损失申报期限不足,中央灾难安全对策本部长可根据判断请求延长该期限。



灾难安全管理本部长Kim Seongho表示:“通过此次总统令修订,预计将能够为社会灾害受害者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援。政府将与地方政府紧密协作,尽最大努力推动制度落地,确保对受灾居民的支援能够迅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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