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收益未分配…涉嫌违反《艺术人权利保障法》
著作权人之间合同被曝含不公平条款

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17日表示,已向漫画《黑色橡皮鞋》被申诉人(Jang Jinhyeok Hyungseol出版社·Hyungseol&代表)下达整改命令,要求其停止不公平行为,并将未分配收益支付给申诉人(已故 Lee Uyoung·Lee Ujin)。部长 Park Bogyun表示:“在著作权人之间的合同中确认了《关乎艺术家地位和权利保障的法律》所禁止的不公平行为”,“将通过采取强有力措施,以及运营版权法律支援中心、上门法律服务支援团等方式,防止悲剧再次发生。”


图片由联合通讯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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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文体部下达“停止拒绝收益分配行为”的命令,被申诉人必须返还未分配的投资收益,并分配今后开展的授权业务中合理取得的收入。作出判断的依据是2008年6月《黑色橡皮鞋》著作权人之间签订的事业权设定合同。通过特别调查确认,投资收益并未被分配。文体部方面表示:“不仅是原作使用费,从动画衍生出的投资收益也应视为应在著作权人之间进行分配的收益”,“被申诉人持续拒绝分配投资收益的行为,违反了《艺术人权利保障法》第13条第1款第2项。”


文体部还在著作权人之间的合同中确认了不公平内容,并命令予以变更。被申诉人必须与当事人协商,重新设定有效期等,修改合同内容。存在问题的合同是2010年签订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等转让备忘录》。该合同将《黑色橡皮鞋》事业权利转让给被申诉人,并规定违约金等条款,仅单方面向申诉人强加义务。被申诉人也未向申诉人支付任何特定对价。文体部方面指出:“这属于设定对申诉人明显不利交易条件的行为”,“违反了《艺术人权利保障法》第13条第1款第5项。”接着表示:“被申诉人对申诉人提出的合同内容变更要求一次也未予回应”,“这可被解读为‘在履行交易条件过程中,对申诉人施加其他不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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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诉人须在9月14日前向文体部提交证明其是否履行整改命令的资料。如未履行,文体部可处以不超过500万韩元的罚款,或在3年以内的范围内中断、排除财政支持。必要时,还可根据《关于公布被命令采取整改措施事实的告示》予以公示。



《艺术人权利保障法》实施后,提交至“艺术人申诉平台”的案件共有123件。文体部已对包括《黑色橡皮鞋》事件在内的17件案件下达整改命令,提出整改劝告3件,争议调解3件,采取措施前已自行履行5件,结案15件,共计处理43件。目前正在审查中的案件有14件,正在进行事实调查的案件有66件。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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