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共事1年…并无私人交情
主张“精神衰弱”,法院未予认可

一名在休息室内因同事打呼声太大而持凶器刺杀对方的物流中心员工,被判处重刑。


14日,光州地方法院刑事第12庭(审判长 Kim Sanggyu)以杀人罪判处被告A某(26岁)有期徒刑20年。A某被指控于今年1月13日凌晨3时48分左右,在光州光山区平洞工业园区一处物流中心内,持凶器朝40多岁的同事B某连刺数十刀,致其死亡。

光州地方法院全景

光州地方法院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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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当时在休息室睡觉的B某因打呼声很大,A某以此为由将其叫醒,双方发生争执。随后二人走出休息室,A某从物流中心内取来作为商品存放的凶器实施了犯罪。调查结果显示,两人在该物流中心以合同工身份共同工作了一年,但并无私人交情。


在审理过程中,A某主张案发时处于精神和身体机能减弱状态,但合议庭未予采信。



合议庭指出:“从作案手法等方面综合判断,犯罪情节恶劣”,“被告人的行为导致被害人失去生命,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害。”合议庭并表示:“综合考虑到被害人遗属请求严惩等因素,确定了本次刑罚”,说明了宣判重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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