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查获大规模“人头账户”流通团伙…在职银行职员也参与
检方查获了一个与电信诈骗相勾连的大规模“黑户银行卡”流通组织。该组织中还包括一名在职银行职员,其曾协助以幽灵法人名义开设黑户账户。
电话诈骗等犯罪中使用的伪造账户。13日,首尔东部地方检察厅电话诈骗犯罪联合搜查团(团长 Kim Hosam)表示,已立案调查以伪造账户流通总负责人A某为首的伪造账户流通组织共24人,罪名包括违反电子金融交易法和诈骗帮助等。 首尔东部地方检察厅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13日,首尔东部地方检察厅电信诈骗犯罪联合调查团(团长 Kim Hosam)表示,已立案调查以涉嫌违反电子金融交易法及诈骗帮助等罪名被指控的黑户银行卡流通总负责人A某在内的黑户银行卡流通组织共24人。其中12人已被拘捕并提起公诉。
该团伙自2020年11月至今年3月期间,分工担任总负责人、黑户银行卡招募及介绍人、幽灵法人名义人等角色,有组织地流通黑户银行卡。经查明,他们设立了42家幽灵法人,并将190个黑户银行卡账户出租给境内外电信诈骗组织。通过这些账户实施的电信诈骗受害金额统计约为14亿韩元。
联合调查团掌握到A某在某特定银行反复开设黑户银行卡账户的情况后,随即立案侦查。A某利用新冠疫情期间国家向小商户发放灾害补助金的政策实施犯罪。A某在2021年2月至去年6月期间,将幽灵法人伪装成小商户等灾害补助金发放对象,分38次骗取补助金8740万韩元。这是首次查获的黑户银行卡流通组织骗取国家补助金的案例。
此外,为妨碍调查,A某还通过中间人B某,托其“关照”黑户银行卡名义人相关的警方案件。联合调查团还确认,B某以“摆平案件”为名收受金品,遂以违反律师法嫌疑将其拘捕并提起公诉。
在侦查过程中,联合调查团查获了在去年1月至8月期间协助A某开设黑户银行卡,并以此为代价拉拢A某购买基金及保险产品的一名在职银行职员C某。经调查,C某甚至将通过黑户银行卡汇入被骗资金的受害人信息泄露给了A某。B某则以涉嫌违反关于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等法律(受贿等)、帮助违反电子金融交易法等罪名被不拘留起诉。
联合调查团相关负责人表示:“为防止作为电信诈骗犯罪必需手段的黑户银行卡开设,我们已在侦查过程中将查明的黑户银行卡流通实态与金融监督院、各金融公司等共享”,并称“将对电信诈骗犯罪予以严厉惩处的同时,积极寻找防止受害的对策,切实保护国民”。
联合调查团于去年7月29日成立。截至目前,已对境内外电信诈骗组织总负责人270人立案,并拘捕了其中8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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