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将实现手机屏幕边角曲面(curved)形态的三星显示(以下简称三星)“边缘面板”技术泄露至中国而被起诉的股份公司Toptec及其部分管理层与员工,被判有罪的判决已获最终确定。
13日,大法院第2部(主审法官 Min Yusuk)对因涉嫌违反《产业技术保护法》和《不正当竞争防止法》等被起诉的Toptec前代表A某,认定其犯有依据《不正当竞争防止法》的泄露营业秘密等罪名,维持原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的判决并予以确定。此外,对Toptec高管B某等2人维持原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的判决。
其余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或罚金刑的员工们的有罪判决也同时被最终确定。根据两罚规定,一并被起诉的包括Toptec在内的2家企业,各被确定罚金1亿韩元。
A某等9人被控于2018年4月,将从三星获取的与柔性OLED边缘面板3D层压相关的设备规格书和面板图纸等营业秘密资料,泄露给他们自己设立的B公司,之后又将其中一部分转交给中国2家企业。此外,他们还被指控在同年5月至8月,以从三星获得的图纸等为基础,在B公司制造了24台3D层压设备,其中16台向中国企业出口,另外8台则企图出口。
此前一审法庭认为:“起诉书中被特定为营业秘密的信息,已通过专利公开或在同业界广为人知,其中相当一部分还是由Toptec开发和提案的内容”,“即便Toptec单独使用上述信息制作并销售设备,也难以认定为违法”,因此对全体被告宣判无罪。
但二审法庭则指出:“与一审判断不同,本案技术属于产业通商资源部公告的‘尖端技术’,难以认定为公开信息”,“被告人虽负有根据合同或默示合意而维持营业秘密的义务,却仍向中国企业泄露相关内容,属于违法行为”,推翻了一审判决。
不过,法庭同时认为,仅凭检方提交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该技术属于《产业技术保护法》上的尖端技术,因而就违反《产业技术保护法》的嫌疑维持一审无罪判断。另外,对于Toptec员工因技术外泄而给Toptec公司造成损失,被指控的职务侵占(背信)罪名,法庭认为难以确认其主观故意,依然如一审判决,宣告无罪。
他们向中国泄露的3D层压技术,是一种让边角末端呈弯曲设计的智能手机显示屏。据悉,三星为开发这一技术,投入了6年时间、38名工程师以及1500亿韩元的研发费用。
调查结果显示,A某等人在2017年实现1万亿韩元销售额后,预见到由于三星减少设备投资,公司销售额将大幅下滑,遂在思考今后经营战略的过程中,决定将设备出口给那些在面板量产上失败或生产出质量较差产品的中国显示企业,并与中国工程师举行技术会议等,积极展开出口销售活动。
另一方面,在审判过程中,检方为获取证据而实施的搜查扣押程序中存在的程序瑕疵也曾成为争议焦点。但法院虽然承认,在对海量电子信息等进行搜查扣押的过程中,确有部分违反程序之处,却认为难以认定侦查机关有意实施侵犯被扣押人基本权利、规避令状主义等违法且过度的侦查,因此认可了所收集证据的证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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