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 Gyugeun控告金学义案一审侦查检察官至公诉处…涉嫌“特殊渎职”
因涉嫌参与对前法务部次官 Kim Hakui 采取非法禁止出境措施而被起诉、在一审中获判无罪的前法务部出入境·外国人政策本部长(现任法务研修院研究委员)Cha Gyugeun,已向高级公职者犯罪调查处(简称公职者犯罪调查处)举报了负责 Kim 前次官第一次调查的检察官。
Cha 前本部长的举报代理人、法务法人“Lawon”的律师 Park Donghun 于12日表示,已以《特定犯罪加重处罚等有关法律》(下称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上的特殊职务遗弃嫌疑,将参与 Kim 前次官第一次调查(2013年)的前任及现任检察官举报至公职者犯罪调查处。
Park 律师称:“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第15条规定,‘从事犯罪侦查职务的公务员,如在知悉犯有本法所规定之罪的人后遗弃其职务的,处1年以上有期徒刑’。2019年检察机关再侦查组以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受贿)起诉了 Kim Hakui,以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斡旋受贿)等罪名起诉了 Yoon Jungcheon,这些人的罪名均属于‘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所规定的罪’。”
他接着补充说:“举报要旨在于,被举报人作为从事犯罪侦查职务的公务员——检察官,在2013年当时明知 Kim Hakui 和 Yoon Jungcheon 是犯有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所规定之罪的人,却不对相关犯罪进行侦查,从而遗弃了其职务。”
Park 律师指出:“根据相关判决书等资料,2013年当时,关于 Kim Hakui 和 Yoon Jungcheon 依据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所涉受贿及斡旋受贿犯罪,警方侦查等已获取了大量人证、物证。前检察总长 Moon Mooil 也曾于2019年6月25日在记者会上表示,‘Kim Hakui 案件本身就令人羞愧,更羞愧的是在过去的侦查中未能查明真相。检察官没有尽到作为检察官的职责。’此外,Yoon Jungcheon 亦于2022年10月21日在所谓禁止出境事件的公判中,以‘在警方调查时我说我不知情,被逮捕后在检察调查时,我把当时的事实都如实说了。但检方把我所说的一切都抹平掩盖了’为要旨作出了证言。”他以此说明了举报依据。
警方曾于2013年7月,依据在 Yoon 某别墅拍摄的性招待视频以及受害女性的陈述,将 Kim 前次官和 Yoon 以涉嫌加重强奸等罪名移送检方,但同年11月,检方以无嫌疑为由终结案件。
检方在2019年进行的再侦查中,以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上的受贿嫌疑起诉了 Kim 前次官,以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上的斡旋受贿等嫌疑起诉了 Yoon。Kim 前次官所收受的性招待也作为贿赂的一部分被写入起诉事实。
Kim 前次官部分受贿嫌疑因公诉时效已过,部分则因证人 Choi 的证词发生变化,于去年被最终判决无罪及免诉确定生效。Yoon 于2020年被最终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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