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两天将亲生儿子活埋致死 生母被以杀人罪起诉
警方以杀人罪名起诉一名将出生仅两天的亲生儿子活埋致死的生母。
全南警察厅女性青少年犯罪搜查队于12日对涉嫌杀人的30多岁A某申请了拘捕令。
A某被控于2017年10月27日在全南木浦一家医院产下儿子,两天后将其埋在光阳娘家附近的野山里,致其死亡。
警方调查结果显示,未婚的A某在从医院出院当天就实施了犯罪行为。
A某辩称,其在母亲上班后独自在空房中照看儿子时,孩子突然死亡,随后才将其埋入地下。
然而在追加调查过程中,她将供述改口为在孩子尚存活的状态下将其掩埋。
警方根据迄今为止的陈述,判断亲生母亲将活着的孩子埋入地下这一行为本身,已构成杀人手段。
警方还以A某曾在幼儿园担任保育教师、具备照料幼儿的经验,以及她即便判断儿子突然死亡也未向119等渠道求助等情节为基础,进行了补充调查。
今后将根据调查进展,相关罪名可能发生变更。
在被锁定为秘密掩埋地点的光阳一处野山,前一日因暴雨而中断的发掘调查已于当天上午重启。
警方还计划调查是否存在共犯。
A某所指称的亲生父亲及其家人等周边人士均称,2017年当时并不知晓其分娩事实。
本案是在对虽在医疗机构出生却被漏报出生登记的婴儿进行全面排查的过程中被发现的。
由于与A某“由其他家人抚养孩子”的说法不同,主管地方自治团体未能确认到孩子的下落,遂向警方请求立案调查。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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