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当局将推进修改法律,使其能够对新村金库进行监管。在围绕新村金库的危机传闻加剧、国民不安情绪高涨之际,此举旨在消除在互助金融机构中唯一由行政安全部作为监管机关的新村金库所存在的“监管盲区”。
9日,据国会和金融界消息,包含上述内容的《新村金库法》部分修正法律案,正在以共同民主党议员为中心进行准备。该法案将由国会行政安全委员会在野党干事、共同民主党议员 Kang Byeongwon 作为代表发起,民主党议员 Hong Seongguk 共同主导。尤其是鉴于新村金库议题已上升为全政府层面的课题,计划通过说服执政党议员共同参与提案的方式来推进该法案。
根据现行《新村金库法》第74条,关于新村金库的信贷及共济业务,由行政安全部长官与金融委员会“协商”后进行监管。一直以来,与农协、信协、水协等由金融当局直接监管的其他互助金融机构不同,新村金库在行政安全部未提出请求的情况下,金融监督院并无直接检查权限,因此监管不力问题被持续提出。尤其是此次包括逾期率激增在内的新村金库问题浮出水面后,连对行政安全部监管专业性的质疑也被提出。
根据《亚洲经济》获得的修正案草案,其核心内容是:由金融委员会按照总统令规定,对金库的信贷业务和共济业务实施监管,并可下达必要命令。此外,将“行政安全部长官为检查金库或中央会,在必要时可以向金融监督院院长请求支援”这一表述,强化为“必须请求对金库或中央会进行检查”。
除此之外,原本写入施行令中的会计相关事项也被纳入法律条文。各会计别的业务部门由章程规定,但地方金库的一般会计必须区分为信贷业务部门和非信贷业务部门。金库须在每个营业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该营业年度的决算,编制决算报告书并提交总会批准。
国会中已经有民主党议员 Lee Heongseok 于2021年提交的、将信贷业务监管权移交给金融委员会的《新村金库法》修正案,但一直被搁置,未作实质性讨论。如果本次以行政安全委员会干事为中心推进提案,该议员的法案有望被一并吸收并进入讨论。尤其是此次新村金库事件使行政安全部监管不力问题浮出水面,法案讨论重新提速的可能性大幅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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