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原地方法院安山支院未接受政府就日本殖民统治时期强制征用受害者赔偿金提出的提存申请。


法院。亚洲经济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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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山支院于7日表示:“被提存人已就第三人代为清偿明确表示反对意见,且提存书未附上证明已取得债务人同意的资料”,并说明了不予受理提存的理由。


作为第三人代为清偿执行机构的行政安全部下属日本强制动员受害者支援财团,近日向安山支院申请就已故受害者郑昌熙老人的一名遗属进行提存。所谓提存,是为取得一定法律效果而向法院交付金钱等的制度。


至此,提交至水原地方法院、水原地方法院平泽支院、水原地方法院安山支院、光州地方法院、全州地方法院的强制征用赔偿金提存申请,均未获受理。


据悉,外交部认为,法院提存官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超出了仅拥有“形式性审查权”的提存公务员权限范围,将提出异议并启动相应程序。


政府于去年3月宣布第三人代为清偿方案,即由日本强制动员受害者支援财团代替日本被告企业,向在2018年大法院(最高法院)获得赔偿终审判决的强制征用受害者及遗属共15人支付判决金和迟延利息。



在15名原告中,包括1名在世受害者在内的11人接受了该方案。但包括Yang Geumdeok老奶奶、Lee Chunsik老爷爷在内的2名在世受害者,以及已故受害者郑昌熙老人的遗属、已故受害者Park Haeok老奶奶的遗属等在内的4名原告,则要求日本企业参与赔偿等,拒绝接受该方案。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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