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真相与和解为过去史整理委员会(真相与和解委员会)认定,在检方的侦查过程中有检察机关职员遭受人权侵害,并建议国家履行道歉、再审等名誉恢复措施。


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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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真相与和解委员会表示,在位于首尔中区的真相与和解委员会举行的第58次委员会会议上,决定就“检察官实施的非法拘禁、强压侦查等人权侵害案件”开展真相查明。


据真相与和解委员会介绍,当时A某是首尔地方检察厅案件科负责受理陈情与信访的公务员。A某从大检察厅接到一份陈情书,内容是B调查官在侦查过程中收受金品。得知此事的B调查官,将陈情书改成删除自己不当行为内容的新陈情书,并让A某移交给主管检察官。


大检察厅和首尔地检以“如果此事对外曝光,可能损害整个检察机关的公信力”为由,强迫A某承认伪造陈情书。负责本案侦查的检察官在无拘捕令的情况下,阻止A某下班,将其在首尔地检检察官办公室非法拘禁数日,同时以辱骂、恶语、通宵讯问等方式强迫其认罪。A某于1991年7月在刑事地方法院因损坏公用文件等罪名被起诉,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A某在被判有罪并辞职后,通过媒体披露了被强压侦查的经过。随后,大检察厅于1991年5月以紧急拘捕方式逮捕了A某和B调查官。


真相与和解委员会方面表示:“A某遭遇的强压侦查及被迫辞职等,属于违反令状主义原则的违规侦查”,并说明称:“这是对受害人人格权和人身自由等的严重人权侵害。”同时建议,“对于公权力实施的非法侦查和人权侵害,国家应向受害人道歉,并采取再审等法律救济和损害恢复等措施”。



另一方面,真相与和解委员会还对包括“首尔大学国史学系违反反共法案件”、“被掳北后归国渔民人权侵害案件”、“与3·15舞弊选举相关的马山商业高中、马山女子初中等学生参与示威案件”在内的9起案件作出了开展真相查明的决定。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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