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户人家冰箱里发现了两名于4~5年前出生的婴儿遗体。一名在出生后两个月左右未能得到妥善照料的婴儿最终因营养不良而死亡。一位不愿意生育却生下孩子的20多岁母亲,称自己将刚出生的婴儿交给了在网上认识的陌生人。还有一名亲生母亲因为孩子有残疾,将其遗弃在家附近的山坡,也被查获。政府自上月下旬开始调查“有分娩记录却未进行出生申报的婴儿”以来,这类案件在短短两周内就增加到200余起,已确认有15名婴儿死亡。政府表示将对2000多名未申报出生的新生儿全部进行调查,不禁令人担忧和痛心:今后这一数字是否还会继续增加。


受到震动的国会和政府匆忙通过了在医疗机构确认婴儿出生事实后须向地方自治团体通报的“出生通报制(《家庭关系登记法》修正案)”,并在国会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其目的是防止因父母故意漏报出生而出现“没有居民登记号码的儿童”。这一制度是人权团体十多年前就开始要求引入的,政府也表示认同其必要性,相关法案早在2年前就已提出,但期间各方几乎都置之不理。即便如此,该制度也要一年之后才会正式实施。


[初动视角]没有身份证号孩子的悲剧 View original image

也有意见指出,有必要对出生通报制难以覆盖的死角进行补充。有舆论认为,出生通报制可能会增加一些不希望留下分娩记录的产妇选择“院外分娩”的情况,因此正在讨论引入“保护分娩制”,即使产妇隐藏身份分娩,政府也可以为儿童办理出生申报。但也有人担心,这一制度同样可能助长放弃抚养的行为,或在日后剥夺儿童知晓其亲生父母是谁的权利,赞成与反对意见针锋相对。


在政府的全面调查中被排除在外的4000多名未申报出生的外国儿童,目前甚至无法确认他们是否至少在本国完成了出生登记。现行法律并未规定外国人在韩国境内分娩后必须进行出生申报,也没有任何关于为这些儿童进行出生登记的规章或制度。还有意见认为,应当通过加强自刑法制定以来从未修改过的“婴儿杀害罪”的量刑,提高社会警觉性。依照刑法,杀人罪的刑罚最低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判处死刑,但婴儿杀害罪的最高刑期仅为10年。


在本次保健福祉部调查之前,教育部自2017年起就一直在追踪未在小学入学前预备集合日出席的儿童行踪,以确认其安全,旨在防止出现遭受虐待或疏忽照料的儿童。每年都会有一两名行踪不明的儿童,大多是随父母出国的情况,但偶尔也会暴露出父母遗弃子女的案件。本次针对未申报出生儿童的调查表明,如果动员医疗机构、保育机构、教育机构以及政府行政网络等全部资源,就能更快地发现那些未能得到保护的孩子。



在总和生育率仅为0.78的超低生育率国家里,每年仍有如此多的孩子连“出生记录”都没能留下,就被父母遗弃乃至杀害,这既是赤裸裸的犯罪,也是社会与国家的巨大损失。人们不禁感叹:在对已出生的孩子置之不理的同时,却只是在低生育对策上投入巨额预算,这还有什么意义。至少对于已经出生的孩子,我们必须做到一个都不遗漏,让他们都能健康长大,全体国民都应投入更多关注,我们的社会和政府也应制定更加周密、毫无死角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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