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先营造与大科技公司竞争的环境”
“应以柔性监管支持人工智能风险管理”
有观点指出,为同时兼顾人工智能(AI)产业发展与风险管理这“两只兔子”,有必要引入指南、指引等软性监管。如果在风险尚不明确的情况下贸然实施强监管,可能会削弱本国AI产业的竞争力。
韩国信息法学会、韩国数据法政策学会、韩国人工智能法学会组成的联合体——AID(AI·Information·Data)学会,5日在首尔中区明洞银行会馆以“超大规模AI时代,数据与AI法的议题与课题”为主题举行了讨论会。
作为韩国信息法学会、韩国数据法政策学会、韩国人工智能法学会联合体的 AID(AI·Information·Data)学会,5日在首尔中区明洞银行会馆以“超大规模人工智能时代 数据与人工智能法的议题与课题”为主题举行了讨论会。 [照片=记者 崔有里]
View original image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AI迅速崛起,引发了多项法律议题。典型问题包括:AI在数据训练过程中是否可以利用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是否应将AI生成物认定为作品等著作权问题;AI在抓取互联网上散布的数据时是否会侵犯个人信息,以及基于这些数据作出的决策,信息提供者享有哪些权利等。目前的法律只将著作权人限定为自然人,存在监管空白。为此,欧盟等各国正在推动引入AI监管。定于本月18日召开的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也将把AI监管问题作为主要议题之一进行讨论。
专家们普遍认为,有必要通过讨论尽量缩小监管空白。但同时也提出,如果不想放慢产业发展速度,就需要对监管节奏进行调控。Gachon University教授、韩国人工智能法学会会长Choi Kyungjin表示:“以通用AI为目标的基础模型会应用于各种生态系统,从竞争法的视角看,这将演变为全球性问题。这正是我们在评估其风险性时必须与海外保持同步的原因。”Hongik University教授、韩国信息法学会会长Hwang Changgeun也称:“欧盟那种试图把所有风险都严密纳入监管的方式未必完全合理。由于风险本身尚不透明,适当‘慢半拍’也是必要的。”
有观点担忧,如果在国内率先引入AI监管,可能会成为全球大型科技公司与本国企业之间“反向歧视”的因素,进而威胁到AI主权。信息通信政策研究院研究委员Lee Kyungseon表示:“监管有可能只对本国企业形成刀刃,却进一步强化大型科技公司的垄断力。创新型初创企业则将难以及时灵活应对市场变化。”她同时主张,与其单方面把义务和责任都压在企业身上,不如由政府与民间共同努力。Lee研究委员强调:“从AI主权的角度看,必须营造可参与竞争的环境,并通过支持风险管理,避免监管成本演变为市场准入门槛。”
对此,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人工智能基础政策官Eom Yeol表示:“如果在制定AI的国际规范体系和监管时不参与,就只能被动跟随。我们有必要主动参与监管体系的构建,发挥领导力,确保不会妨碍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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