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院判决要求一名侵占并出售价值约130亿韩元LCD模组产品的LG Display前员工向公司赔偿约160亿韩元。


首尔南部地方法院民事第11部(金正民首席法官)5日表示,在LG Display起诉前员工 Hwang某的损害赔偿诉讼中,法院已于4月28日作出原告部分胜诉判决。


合议庭判决Hwang向LG Display赔偿130亿5561万余韩元,并就该金额自2018年9月起至宣判日止5年间按年利率5%支付迟延利息,自判决之后至全部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12%支付。


若将迟延利息一并计算在内,Hwang实际需向LG方面支付的金额高达约160亿韩元。

法院判决挪用库存的LG Display员工:赔偿130亿韩元及利息 View original image

作为LG Display营业团队负责库存及供应管理业务的负责人,Hwang被控自2012年至2018年6年间侵占保管在中国仓库中的15万1484件LCD模组产品库存。


Hwang侵占的产品市值约1171万6431美元,以当时每美元兑1114.3韩元的汇率计算,规模约为130亿韩元。


调查结果显示,Hwang利用在将生产出的LCD模组产品发往关联公司过程中,当发生库存移转或退货请求时,事后并不核实实际配送与否这一点,将保管在中国仓库的产品运回国内予以侵占。


为防止犯罪行为暴露,他还将退货款项作为应收账款进行管理。


在此前的刑事审判二审中,Hwang因触犯《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中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2020年3月,大法院驳回上诉,刑罚已确定。


Hwang主张,自己已通过将价值约5.5亿韩元的全租保证金返还债权及价值约2亿韩元的高尔夫会员权转让给LG Display的方式进行清偿,因此应从赔偿金额中扣除相应数额,但合议庭未予采纳。


合议庭认为:“仅凭被告提交的证据,难以认定该债权的转让是为了代替原告对被告损害赔偿债权的清偿而进行,亦不足以认定原告已就受让的债权获得清偿,且无其他证据可予以证明。”



Hwang虽在一审宣判后于5月22日提出上诉,但超过两周的上诉期限,其诉讼已于上月8日被驳回受理。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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