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民法补正继承人资格

4日光州地方法院亦作出不受理与退回决定

其余2人向水原地方法院提存结果受关注

继光州地方法院之后,全州地方法院也未接受政府以“第三方代偿”方案为基础、针对拒绝该方案的日帝强制征用受害者提出的赔偿金供托申请。


全州地方法院5日表示,已对日帝强制动员受害者支援财团本月3日就强制征用受害者已故 Park Haeok 老人提出的供托申请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已故 Park Haeok 老人征用赔偿金供托,全州地方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View original image

财团本月3日在申请供托的同时,向法院提交了受害者方面撰写的内容证明,表明其拒绝第三方代偿。法院当日指出,财团将被供托人指定为已故 Park Haeok 老人,要求其将被供托人更改为在世继承人,并在4日前提交家庭关系证明等证明材料,发出了补正劝告。


由于财团方面未补充提交相关文件,法院最终决定不予受理供托申请。法院认为,根据民法规定,已故的 Park 老人不能成为供托的继承人。


此前4日,光州地方法院也分别对在世受害者 Yang Geumdeok 老人和 Lee Chunsik 老人的供托申请作出不予受理并退回处理。不予受理的理由为被供托人已明确表示拒绝,退回的理由则被指是文件不完备。


对此,外交部就光州地方法院的决定表示,“将立即启动异议程序,寻求法院作出正确判断”。对于上述决定,财团方面是否提出异议申请,目前尚未传出消息。


另一方面,政府已就未接受“第三方代偿”方案的其余2名原告,向其遗属住所地管辖法院——水原地方法院申请供托,结果备受关注。对象为已故受害者 Jung Changhui 老人和已故 Park Haeok 老人的2名子女,经确认他们分别居住在京畿道龙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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