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自有浏览器服务符合条件
为监管大科技企业制定的法律…或将列入最终名单
有观点提出,旨在防止大型科技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力的欧盟(EU)《数字市场法》(DMA)监管名单中,三星电子有可能被纳入。
4日(当地时间),欧盟委员会(欧委会)表示,已接到字母表公司、亚马逊、苹果、字节跳动、Meta、微软、三星等7家企业,按照DMA中“潜在守门人”标准,就各自主要平台服务所作的通报。
《数字市场法》是为防止在消费者与销售者之间发挥某种“关口”作用的大型平台运营商滥用市场支配力而制定的。也就是说,该法通过将达到一定规模的平台运营商指定为“守门人”,并对其实施特别监管。
此次7家企业的通报,是在正式监管启动前,欧委会要求符合DMA规定的营业额、用户规模等量化条件的企业进行“自愿申报”。欧委会将在今后45天内,以各公司提交的报告为基础进行内部评估,并据此确定守门人名单。最迟将在9月6日前确定监管对象。
考虑到《数字市场法》是一部针对少数大型科技企业的法律,有预测认为,三星也有可能被纳入最终名单。
不履行义务时处以全年营收10%至20%的罚款
欧委会最初的草案中,平台运营商提供的服务中,搜索引擎、社交媒体(社交媒体)、云服务、广告网络服务等8类被列为监管对象,但在立法过程中,又将网页浏览器服务追加纳入。
据悉,三星电子与当初预期不同,向欧委会通报其符合守门人标准,正是因为其设备中搭载了自有网页浏览器服务。
根据DMA,被指定为守门人的企业必须允许第三方服务在其平台上实现互操作。
尤其是必须允许安装第三方应用程序或应用商店。在此之前,苹果就曾以安全为由,对事实上要求其开放应用商店的DMA实施表达强烈忧虑。
欧委会将在确定名单后给予6个月时间,使相关企业满足DMA义务要求,并计划自明年3月起正式启动监管。
被选定为DMA守门人的企业,如不履行义务,最高可被处以其全年营收10%的罚款,如屡次违规,罚款上限可提高至20%。
此外,欧盟还警告称,如被视为“系统性侵害”(systematic infringement),欧委会可对相关企业施加更为严厉的制裁,例如要求其出售部分业务板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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