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四十多岁男子对提出分手的恋人联系了111次并造成其受伤,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执行。
4日,首尔东部地方法院刑事第3单独合议庭审判长 Min Seongcheol 部长法官,以违反《跟踪处罚法》和特殊伤害罪起诉的 Seo某(41岁)为被告,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同时,法院还下令其接受保护观察和40小时的防止跟踪再犯课程,并履行120小时社会服务。
Seo某被指控在去年7月,在女友提出分手后,一个月内打电话或发送照片和信息共111次。他还发送了自己戴着手铐的照片、流泪的照片,以及二人过去一起拍摄的照片等。此外,他还多次发送“想结婚”的信息。
Seo某以“如果在有名的算命馆被说成不是恋人,就会分手”为由与女友见面喝酒,其间用手机砸向女友头部并将其推倒等,导致对方受伤。
据悉,Seo某主张,其“只是为了向受害者道歉并达成和解而联系,对方,并未实施跟踪行为”。
合议庭指出:“发生了被告攻击受害者头部的情况”,“被告发送自己戴着手铐的照片,或发送关于与受害者过去回忆的消息,这些行为都足以让对方感到不安和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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