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南地区女性团体呼吁严惩以散布非法拍摄物为威胁、勒索钱财后在受审过程中逃跑的二十多岁男子。


由性暴力咨询所、女性团体等道内44家机构组成的庆南女性福利咨询所·设施协议会,3日上午在昌原地方法院前召开记者会,表示:“在加害人未被拘留的情况下,受害人正遭受极其严重的精神痛苦。”


她们要求▲立即拘留加害人 ▲制定受害人安全与保护对策 ▲对加害人予以严厉惩处。


据协议会和金海西部警察署等介绍,A某自2019年起与在网络游戏中结识的B某交往期间,以“异地恋很辛苦,想在想看的时候能看视频”为由,强迫对方拍摄性关系画面。


B某多次拒绝,但在A某的执拗要求下最终答应,并要求对方删除相关视频。


A某一边辱骂,一边以“如果不给钱就散布性关系视频”进行威胁,勒索了B某约4000万韩元。


B某甚至贷款筹钱交给对方,但在A某既不删除视频又持续威胁的情况下,于2021年11月向警方报案。


庆南女性福利咨询所及设施协议会正在召开记者会,要求对加害者予以拘捕并严惩。昌原中部警察署供图

庆南女性福利咨询所及设施协议会正在召开记者会,要求对加害者予以拘捕并严惩。昌原中部警察署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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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警方以涉嫌违反《关于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的特别法》及恐吓罪为由,向法院申请对A某签发拘捕令,但据悉检方以“无逃跑忧虑”为由并未向法院申请拘捕令。


此后,在未被拘留的状态下受审的A某于去年11月逃跑。


虽然已对A某发布通缉令,但至今仍未准确掌握其行踪。


协议会称:“加害人威胁说,如果受害人不能按时筹到所要的钱,他就会把视频卖掉赚钱”,“还怂恿受害人去死,并威胁要伤害其家人”。


协议会接着表示:“加害人以各种借口拒不出庭,在此过程中因其他罪名处于未拘留状态,又在大邱地方法院获准保释,但之后仍不出庭并逃跑,导致审判被无限期中止”,“仅仅签发拘捕令并发布通缉,无法保护受害人”。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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