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跟踪骚扰被判处1年徒刑
“难以认为有正当理由”
因楼层间噪音纠纷而搬家的前女邻居家中,一名自称“要听解释”而在时隔1年6个月后登门的40多岁男子,最终因跟踪骚扰罪被判处实刑。
据联合新闻2日报道,当天春川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庭(审判长 Lee Youngjin)宣布,对因涉嫌违反《关于惩治跟踪犯罪等的法律》而被起诉的A某(45岁)维持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并责令其完成40小时的跟踪行为治疗项目。
A某于2021年10月末和11月初,曾两次前往与其因楼层间噪音问题发生过矛盾的B某(48岁,女)搬入的新公寓小区内的游乐场等处守候B某。他还接近B某的子女,对其说“把你妈妈、爸爸叫来”。
曾住在A某楼上的B某,因为楼层间噪音问题,A某无论昼夜、包括凌晨在内都上门,用力敲打大门进行抗议,令其感到极度恐惧,于是在2020年4月搬到另一处公寓。
在未被羁押状态下受审的一审法庭上,A某主张自己无罪,称“那是为了听对方对过去楼层间噪音问题的解释而采取的行动”。但负责一审的春川地方法院原州支院表示:“被害人因对楼层间噪音抗议感到恐惧而搬家,被告人却追到新的住所,声称要听与楼层间噪音有关的解释,其动机难以评价为正当理由”,遂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并当庭将其收监。
A某在二审中仍主张无罪。然而二审合议庭与一审相同,认为A某的行为并不正当。随后,对于A某一方提出“现行犯逮捕违法”的主张,二审法庭以受害人此前已六次拨打112报警、A某持续跟随B某的子女、以及在警方询问其身份和经过时,A某表示“若B某不到场就无法说明”等事实为依据,未予采纳。合议庭还就量刑理由说明称,“不能认为原审判处的刑罚过轻或过重,以致显失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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