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受制裁企业汇款、用于诈骗犯罪和暗网交易等
利用虚拟币洗钱规模逐年攀升
国内非法行为猖獗…5年间损失达5.2941万亿韩元
虚拟资产交易须遵守实名制“旅行规则”

[已成犯罪工具的虚拟币]①“加密系统索要虚拟币赎金”…去年非法转移虚拟资产达27万亿韩元 View original image


虽然虚拟资产市场正逐步纳入制度监管,但利用虚拟资产实施的犯罪行为却层出不穷。由于其可以自由跨越时空且难以追踪的特性,与币相关的犯罪已成为全球性现象。在作为主要市场之一的韩国国内,币圈犯罪早已成为社会问题。不仅是洗钱、黑客攻击、诈骗等行为,以虚拟资产为手段的各类犯罪也愈发智能化、复杂化,造成的损失规模如滚雪球般不断扩大。


向受制裁企业汇出虚拟资产的案例众多

据区块链分析公司Chainalysis统计,去年与犯罪行为相关、汇入非法钱包地址的虚拟资产规模为206亿美元(约27.2126万亿韩元)。相关金额自2020年起呈增长趋势,从84亿美元增至2021年的181亿美元、2022年的206亿美元。2017~2018年尚不足50亿美元,2019年则飙升至123亿美元,除2020年外此后几乎每年都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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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非法钱包的转账涉及多种犯罪行为。在去年206亿美元的规模中,占比最大的43%被确认是向受制裁企业汇出的虚拟资产。其次为信用诈骗意义上的“骗局”(Scam)犯罪、盗币、在网络黑市“暗网”中的使用等。通过锁定系统或加密数据使其无法使用,并以此为要挟索要虚拟资产的勒索软件犯罪紧随其后。虽说去年与以往不同,向受制裁企业的汇款规模最大,但整体来看,传统意义上的骗局犯罪与虚拟资产结合的案例出现频率仍然最高。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去年虚拟资产市场相较2021年进入低迷期,但转入非法钱包地址的虚拟资产规模反而增加。从代表性虚拟资产比特币价格来看,2021年11月一度飙升至6.48万美元,但之后一路下行,去年年底跌至约1.66万美元。全部币类交易中违法交易的占比在2019年达到1.90%,为Chainalysis自2017年开始统计相关数据以来的最高水平,随后回落至2020年的0.43%、2021年的0.12%。但去年又回升至0.24%。


在盗币、暗网使用、勒索软件、支持恐怖组织等大部分犯罪类型中,虚拟资产的利用比例呈下降趋势。然而,由于向受制裁企业汇款的比重大幅上升,导致转入非法钱包地址的虚拟资产规模以及全部币类交易中违法交易的占比同步扩大。分析认为,这是因为美国等主要国家政府开始阻断向与犯罪有关或被视为威胁本国安全的国家、政权、企业和个人汇出虚拟资产所致。


利用虚拟资产进行洗钱的规模也大幅攀升

与此同时,利用虚拟资产进行洗钱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若单独统计洗钱金额,而非与犯罪行为相关的非法钱包地址上的虚拟资产规模,2020年约为85亿美元,2021年增至142亿美元,去年则飙升至238亿美元(约31.4279万亿韩元)。通过虚拟资产进行洗钱的目标,是将币转移至难以确认其与犯罪相关性的匿名钱包,再转入可兑换为法定货币的服务平台。就这样被“洗白”的币的最终流向来看,以币安(Binance)、Coinbase为代表的中心化虚拟资产交易所占比最大,其次是去中心化金融(De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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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疑似流入地下洗钱服务机构的虚拟资产规模也在持续增加。从2019年和2020年的约9亿美元,增至2021年的45亿美元,去年则升至60亿美元。


利用虚拟资产挖矿进行洗钱的情况也已出现。一些非法组织等试图将犯罪所得与挖矿收益混合进行洗钱。其手法是将犯罪所得与通过挖矿获得的虚拟资产分别汇入同一钱包,从而逃避追踪。Chainalysis表示:“通过链上方式挖矿获得的虚拟资产,在未经过验证的情况下,也可能被视为与洗钱无关,存在被用于犯罪的空间”,“通过此类虚拟资产挖矿,从2018年至今年第二季度,可能已经实施了价值18亿美元的非法洗钱活动。”据悉,这类洗钱尤其多见于勒索软件或骗局犯罪中。


此外,部分虚拟资产因被认为安全性相对更强,也被恶意用作犯罪工具。例如门罗币是隐私保护方面表现突出的“隐私币”代表。


门罗币在转账时并非使用发送人个人地址,而是使用由区块链网络中其他参与者的多个地址组合而成的地址,因此只会公开发送人属于该群组成员这一信息。此外,其“隐匿地址”功能可以生成一次性地址并完成交易。只有交易当事人可以确定地址,其他人无法将其关联,币的交换在区块链的唯一地址上完成。无论是交易币的数量,还是向该地址的收发记录,都会经过混淆处理,使外界无法掌握谁参与了交易。正因具有上述安全性,门罗币也被用作在暗网或Telegram等平台上买卖毒品、色情物品和个人信息的交易手段。


国内多数为打着虚拟资产幌子的非法集资与传销

在韩国国内,与虚拟资产相关的非法行为也十分泛滥。根据国会行政安全委员会所属、国民力量党议员Jung Wootak从警察厅获取的资料显示,虚拟资产非法行为造成的受害金额在2018年约为1693亿韩元,2019年增至7638亿韩元,2021年则飙升至3.1282万亿韩元,创下最高纪录。去年也超过了1万亿韩元。5年间受害规模累计超过5万亿韩元。


5年内被查处的与虚拟货币相关非法行为共841起。其中,在韩国国内,以“投资虚拟资产即可获利”为宣传语吸引投资者的打着虚拟资产幌子的非法集资及多层次传销案件达616起,占全部的73.2%。


[已成犯罪工具的虚拟币]①“加密系统索要虚拟币赎金”…去年非法转移虚拟资产达27万亿韩元 View original image


金融监督院也曾表示:“近期不断发生非法集资诈骗案件,犯罪分子通过引诱投资尚未上市的特定虚拟资产,声称上市后可获得数十倍甚至数百倍的高额收益,从而骗取资金”,“尤其是近期比特币等主要虚拟资产价格上涨,预计将有更多非法集资公司借机行骗,金融消费者务必提高警惕。”


此类非法集资诈骗多通过YouTube以及各类社交媒体接触受害者,宣称是‘有前景的虚拟资产’,怂恿投资并要求贷款,具有上述特点。同时,还会展示虚假、篡改后的价格走势图,或以“自研虚拟资产钱包网站”为名诱导注册,并在投资资金到账前,假装已预先划入实际虚拟资产,从而欺骗投资者。还有人冒充海外交易所员工或国内交易所即将上市项目负责人,出示伪造文件进行欺诈,甚至在发生本金损失时,拿出所谓按买入价或更高价格回购的虚假协议书进行诱骗的案例也被发现。


试图通过韩国国内信用卡公司非法买卖虚拟资产的行为也在持续发生。根据金融监督院向国会政务委员会所属议员Yang Jeong-suk提交的资料,8家信用卡公司自2018年至今年3月,对客户在海外交易所交易尝试所实施的拦截次数累计达117.4175万次。按年度来看,2018年为28.1564万次,2019年1.582万次,2020年43.53万次,2021年33.7897万次,去年5.7203万次,今年截至第一季度为4.6409万次。5年间,信用卡公司对客户通过海外交易所进行交易尝试所实施拦截的金额累计达5602亿韩元。


Dongguk University国际信息安全研究生院教授Hwang Seokjin表示:“随着虚拟资产的出现,资产的概念被拓宽,而币本身具有的固有匿名性,使得即便实施犯罪,追踪也存在局限,犯罪分子正是利用这一点,将虚拟资产大量用作犯罪工具”,“为防止此类犯罪,必须使韩国国内已经制度化的‘旅行规则’与全球监管标准相衔接并同步实施,同时要对虚拟资产犯罪给予高度关注。”



所谓“旅行规则”,是指虚拟资产实名制交易制度,即当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irtual Asset Service Provider,VASP)向其他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转移100万韩元以上的虚拟货币时,必须提供并保存汇款人和收款人的身份信息。随着旅行规则的引入,除获准对象外,向其他交易所及钱包的充提将受到限制,如需转账则必须经过认证流程。根据《特定金融交易信息法》,旅行规则为防止洗钱(Anti-Money Laundering,AML),自去年3月25日起在韩国率先于全球实施。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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