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全体会议最终上程最长需8个月
关键在于成立特别调查委员会
在野称“最低限度的责任” vs 执政党批“将惨剧政治化”

国会决定将包含为查明“10·29梨泰院惨案”真相而设立独立调查机构等内容的《梨泰院特别法》指定为快速处理对象(快速表决程序)议案。所谓“黄信封法”(劳动组合法修正案)的直接付诸表决,以及对《梨泰院特别法》表示反对的执政党议员全体离席之际,以共同民主党为首的在野党议员们则投下了赞成指定议案的票。《梨泰院特别法》如果无法经过朝野合意,极有可能在明年总选前后提交全体会议审议。


国会于30日下午在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关于将〈为保障10·29梨泰院惨案受害者权利、查明真相及防止再发的特别法案〉指定为快速处理议案的动议》。除国民力量党议员外,在在籍议员185人中,超过五分之三的议员(184人)投下赞成票,该议案在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表决以无记名方式进行。


由此,《梨泰院特别法》成为自2012年引入该制度以来,第5个踏上“快速表决程序”的法案。在此之前的4月,“双特检法案”(大庄洞500亿俱乐部·Kim Kunhee女士特别检察法案)已被指定为快速处理议案。


一旦被指定为快速处理议案,直至提交全体会议表决,最长需要11个月时间。因为要经过主管常任委员会审查(最长180日)、法制司法委员会审查(最长90日)、提交全体会议(60日)后才能进行表决,最多耗时330日。因此,最快有可能在明年总选前夕的3月左右付诸表决。这样一来,就可以在第21届国会议员任期结束前的明年5月25日之后的全体会议上通过该特别法。

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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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泰院惨案特别法,为何走到快速表决程序这一步

《梨泰院特别法》由共同民主党、正义党、基本所得党、进步党等4个在野党于今年4月共同提出。此后于本月22日提交国会行政安全委员会审议。特别法的核心在于组建特别调查委员会。惨案发生后,国会虽进行了国政调查,但因仅有55天这段短暂时间,未能充分查明真相。特别法规定,调查机构可依职权对事件开展真相调查,并拥有资料及物品提交命令权,以及提起控告、请求侦查的权力。如有必要进行特别检察官调查,可向国会提出请求,常任委员会须在3个月内完成审查。


为向受害者提供支援,将在国务总理直属机构内设立“惨案受害救济审议委员会”,由国家对医疗支援金发放、心理支持等受害者生活全方位予以综合支援。此外,法案还包括开发社区恢复项目、建设追悼公园等,为建立防止再发的制度而制定的相关内容。特别调查委员会的活动期限为1年(可延长一次,期限为6个月)。


自本月8日起,惨案遇难者遗属们为敦促制定特别法,从首尔广场步行至汝矣岛国会,进行全程9公里的游行示威。此外,自本月20日起,他们还在国会前的示威场所开始了绝食静坐。


在野党:“哪怕现在也应回应遗属心声” 执政党:“为总选服务的政治斗争型立法”

当天,朝野议员在表决前围绕该案展开了激烈的赞成与反对攻防战。在野党议员批评Yoon Suk Yeol政府对惨案的应对过程,强调通过特别法的必要性。共同民主党议员 Park Jumin 引用一位被称为“Juyoung的爸爸”的遇难者家属的心声称:“女儿离开后的240多天里,我无数次呼喊着,恳求让我们知道Juyoung最后的样子、在危急状况下采取了怎样的应急措施,但直到现在,我依然只是一个在街头哭泣的无能的父亲。”


他接着表示:“作为大韩民国史无前例的踩踏事故——梨泰院惨案,是如何发生的?后续应对是否恰当?国家机关是否履行了应有的职责?所有这一切,国民难道不应该知道吗?虽然已经晚了,但我认为,哪怕现在,我们国会也必须作出正确的回应。”


正义党议员 Jang Hyeyoung 也表示:“在首尔市中心,夺走了159名市民生命的10·29梨泰院惨案,本应承担相应责任的公职人员却几乎没有任何责任追究,只是任由时间流逝,仿佛只是在等待这起事件尽快从人们的记忆中淡去”,“将梨泰院惨案特别法指定为快速处理议案,是第21届国会能够向惨案遗属和市民展现的最低限度的责任政治。”

图片由联合通讯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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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执政党议员则主张在野党将惨案政治化,反对推动快速表决程序。国民力量党议员 Lee Manhee 反驳称:“(共同民主党)正在给政府和执政党扣上无视惨案、无视遗属痛苦的恶劣政权、冷血政党的帽子”,“通过长达1年9个月的特别调查委员会,以及最长10年的追悼委员会,以‘为调查而调查’的方式,扩大社会矛盾,将惨案政治斗争化,并为总选不断炒作。这部法律背后存在着为共同民主党化解危机这一政治目的服务的意图,我绝对无法同意。”



国民力量党议员 Cho Eunhee 也表示:“在承担查明真相第一责任的侦查机关和法院作出判断之前就推进该法案,是本末倒置的草率立法”,“2014年的《世越号惨案特别法》,也是在对船长 Lee Junseok 等相关人员的一审判决宣判之后才制定的。”她接着指出:“从内容上看也问题重重。赋予特调委提出特别检察官请求权、向审计院请求审计权等众多超越宪法的权力”,“在未经过机构间协商的情况下,就可以强制派遣公务员的条款,以及许多与现行法律程序不符、无视既有行政程序的条款,均存在程序上的问题。”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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