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政党:“破坏法律体系” 在野党:“应反映变迁的世界”
“黄色信封法”(《劳动组合及劳动关系调整法》第2条、第3条修正案)已被提交国会全体会议审议。“黄色信封法”此后只要经过朝野协商或议长决断等程序列入议程,即可进入全体会议表决程序。
30日,国会召开全体会议,就“黄色信封法”是否提交全体会议审议进行无记名表决,结果在184名出席议员中,178人赞成、4人反对、2人无效,议案获通过。国民力量党在“黄色信封法”表决前集体退场。
“黄色信封法”规定,即便不是劳动合同的缔约当事人,只要处于能够对劳动者的劳动条件进行实质性、具体支配和决定地位的主体,例如原发包方,也可以被视为用人单位;同时还包含限制就劳动争议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内容。进入第21届国会后,“黄色信封法”是以大宇造船海洋外包工会罢工审判为契机被提出的。
30日,在国会全体会议就是否将“黄色信封法”(《劳动组合及劳动关系调整法》修正案》)付诸审议进行讨论期间,国民力量党议员们正在退场。照片=记者 Kim Hyeonmin 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该法案从审查阶段起,朝野立场就出现明显分歧。反对党强调有必要处理该法案,而执政党则表明反对立场,在法案审查过程中表现消极。其结果是,今年2月21日,在环境劳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由反对党单独表决通过。然而,由于负责体例与字句审查的法制司法委员会在60日内未完成审查,环境劳动委员会于上月24日召开全体会议,决定将该法案直接提交全体会议审议。
当天的全体会议,是根据上月作出的直接提交决定,就是否将该法案提交全体会议进行审议作出决定的程序性议程。真正就“黄色信封法”进行立法,还需另行经过全体会议表决程序。
通过正反辩论,朝野激烈交锋
在表决前后,朝野围绕“黄色信封法”分成赞成与反对阵营,展开了激烈争论。
担任环境劳动委员会国民力量党干事的议员 Lim Ija 在反对发言中,就扩大用人单位概念、扩大劳动争议概念以及限制损害赔偿请求等问题,警告称这将有破坏既有法律体系的风险。Lim 议员指出:“如同修正案那样扩大用人单位的范围、导致概念模糊的话,外包等间接雇佣的劳动组合也可以向原发包用人单位提出集体协商请求,而即便对方当事人对此一无所知,却被视为用人单位,一旦拒绝协商就会受到刑事处罚。”她在谈到损害赔偿时表示:“对违法行为理应承担法律责任,多人共同实施违法行为的情形下,现行制度规定对所有违法行为参与者赋予全部赔偿义务,即所谓的不真正连带责任。”她主张:“修正案则规定,对工会违法行为的损害赔偿责任,要根据各赔偿义务人的过错事由和贡献度分别确定责任范围,从而破坏了民法体系。”
担任环境劳动委员会共同民主党干事的议员 Lee Sujin 在赞成发言中,主张随着劳动条件的变化,有必要制定“黄色信封法”。Lee 议员表示:“自1997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金融危机前后开始,非正规雇佣呈指数级增加,特殊雇佣、间接雇佣以及平台劳动急剧增加”,“在这样一种用工形式多元化的社会中,将对劳动条件具有实质性、具体支配决定权的原发包用人单位,视为《劳动组合法》上的用人单位,符合《劳动组合法》的立法宗旨。”Lee 议员在列举了因损害赔偿负担而选择轻生的逝者姓名后表示:“我们非常清楚,在这些令人惋惜的死亡背后,存在政府和资方不问青红皂白的巨额损害赔偿索赔”,“本法的宗旨并非要把违法争议行为合法化,而是要明确违法争议行为的损害赔偿责任。”她强调:“(‘黄色信封法’)是一部通过与真正的资方进行协商,从而切实解决产业领域普遍存在的原发包与外包之间双重结构和不平等问题的法案”,“是保障产业现场和平的法律、保障合法罢工的法律、阻止‘天价索赔’的法律。”
国民力量党议员 Kim Hyeongdong 在反对发言中,指出了直接提交程序上的问题等。Kim 议员表示:“被直接提交的法案,是当时小委员会最后一天,由时任小委员会委员长、当时的共同民主党环境劳动委员会干事 Kim Youngjin 拿出来的,这在当时还是首次出现。”他指出,议案协调委员会被架空等问题,并表示:“倒不如召开全体会议,在这样的场合进行公开辩论,更有助于让国民了解这部法律的问题点、优缺点。”
正义党议员 Lee Eunju 则指出,非正规雇佣在事实上无法行使劳动三权的环境,并质问称:“政府口口声声说要解决劳动市场的双重结构,为什么对这些基本权利的双重结构却毫不关心?”她主张:“如果原发包企业与这些外包劳动者能够进行正常协商,那么争议行为也会是正常的。”Lee 议员在谈到损害赔偿时解释说:“对已经发生的损失,享有请求权这一点是一样的,只是让法院去审查各赔偿义务人的过错程度而已。”她强调:“这是唯一一个因为对争议行为的损害赔偿而导致人们自杀的国家”,“应当将‘黄色信封法’提交全体会议,通过保障正常协商、改进滥认损害赔偿责任的方式,结束这一悲剧。”
表决开始后,国民力量党所属议员集体退场,未参加表决。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