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畿道教育厅为改善本地区临时聘用教师的待遇,将调整薪酬(勤勉津贴)的发放方式。
勤勉津贴是发放给作为公务员诚实履职的教师,在当年1月和7月工资中支付的一项津贴。以往在发放勤勉津贴时,仅承认临时聘用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的经历。
因此,如果在本地区学校任职的临时聘用教师在合同期满后于3月调往其他学校,其1月至2月的工作经历并未计入勤勉津贴的任职年限。
为解决这一问题,京畿道教育厅通过修改公立中小学合同制教师运营指引,决定即使不是同一所学校,只要在本地区学校等以临时聘用教师身份任职的经历,今后全部计入勤勉津贴的任职年限。
调整后的发放方式将以今年1月1日之后的工作经历为基准,自7月起立即实施。
京畿道教育厅教师人事科长 Sim Sangung 表示:“通过此次发放方式的改善,有望提振此前未能获得勤勉津贴任职年限认可的临时聘用教师的士气”,并称“今后也将持续努力,改善为京畿学生教育倾注心血的临时聘用教师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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