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自首但放心不下剩下的三个孩子”
亲生母亲嫌疑案件罪名由杀婴罪改为杀人罪
在“水原冰箱婴儿尸体事件”中,随着亲生母亲所写的信件被公开,警方表示将把其嫌疑罪名由杀婴罪变更为杀人罪。
29日,《中央日报》公开了“水原冰箱婴儿尸体事件”嫌疑人、亲生母亲高某(35岁)在接受警方调查后,通过辩护人转交的信件。
高某以“如果能在好父母身边出生、在爱中长大就好了,而那两个孩子却在我这个因生活困难和产后抑郁而迷惘的人身边,度过了短暂的一生,我对他们感到非常愧疚”开头。
接着她表示,想到剩下的三个孩子如果突然和妈妈分开会受到惊吓,“抱着必须在离开前教会他们一些能自己完成的事情的想法,在第一次调查时说了谎”,“我曾多次想去自首,但因为剩下的三个孩子还小,放心不下,所以没能那样做”。
她称,“在我自白后,事件立刻被媒体报道,大量记者来到家里,孩子们放学后无法回家,只能躲避,到现在都没能去上学”,“孩子们的朋友联系他们,过度的人肉搜索已经开始”,“拜托大家不要再联系了”。
高某在信的结尾写道,“希望不要因为我而去扒我丈夫、孩子、父母的个人信息并骚扰他们”,“我会用一生向先走一步的孩子们赎罪地活下去”。
高某被控于2018年和2019年分别在生下第四个女儿和第五个儿子后立刻将其杀害,并把尸体存放在自己居住的水原市长安区某公寓住户内的冰箱中。
据调查,她在已经抚养3个子女、正经历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再次怀孕,遂实施了上述犯罪行为。
被逮捕时,高某适用的是杀婴罪,即在分娩中或分娩直后杀害婴儿,可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据29日联合新闻报道,京畿南部警察厅女性青少年科决定,将高某的嫌疑罪名变更为杀人罪,该罪名可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据称,警方综合考虑了高某在分娩后已经过了一定时间、转移到第三地点实施犯罪的情节,以及她连续两年杀害自己所生、出生仅1天的婴儿,犯下相同罪行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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