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行业及研究机构、协会团体和零部件行业对目前正在推进的《劳动组合法》修正案表示忧虑。
汽车产业联合会于29日在第33届年度汽车产业发展论坛上,就围绕《劳动组合法》第2、3条修正案的各界意见进行了交流。该联合会由以整车企业为会员的韩国汽车移动出行产业协会,以及汽车产业协同组合、汽车零部件产业振兴财团、韩国汽车研究院、韩国汽车工学会、氢融合联盟、现代起亚协作会、韩国通用汽车协新会、KG Mobility协作会、自动驾驶产业协会等10个与汽车产业相关的团体组成。
上个月31日,在国会本会本楼前台阶举行的“修改工会法第2、3条 国会请作出回应”记者会上,公共运输工会委员长 Hyun Jeonghui 正在发言。<图片出处:联合新闻供图>
View original imageGang Namhun联合会会长(汽车移动出行产业协会会长)在致辞中表示:“一旦法案通过,将以‘实质性支配力’这一模糊标准为依据,强制并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承揽企业使用者与分包企业劳动者进行集体协商,从而引发劳动力市场的混乱”,并称“还将限制因非法罢工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
他提到近期汽车产业快速变化、竞争日趋激烈的现实,强调称:“应当停止恶化劳资关系的法律修订,以尽快立法允许替代劳动、禁止占领事业场所等为基础,合理重构对立和斗争性的劳资关系秩序,使劳资双方齐心协力,集中精力提升竞争力。”
Lee Jeong韩国外国语大学法学专业研究生院教授指出,随着平台行业等领域近期劳动者与使用者概念发生变化,纷争正在增加。Lee教授表示:“日本朝日电视台事件,是在原发包方的指挥命令之下,原发包方劳动者与分包方劳动者浑然一体、几乎难以区分彼此这一极为特殊环境下作出的判断”,并称:“将这种在特殊情形下作出的判断,原封不动适用于一般的原包方与分包方关系,从而导致对使用者性的外延过度扩张,在原包方与分包方关系中适用派遣法理来判断使用者性,以及在签订团体协约时是否发生规范性效力等尚未解决的争点,都令人担忧会引发劳动力市场混乱。”
韩国经营者总协会常任副会长 Lee Donggeun(右侧第三位)上个月25日在首尔麻浦区经总会馆举行的“呼吁停止在全体会议审议工会法修正案”各行业团体联合声明会上发表讲话。<图片来源:联合通讯社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他接着补充道:“由于我国劳动法制具有特殊性,扩大使用者性可能会给使用者一方单方面强加难以预料的损失,因此必须谨慎对待。”
Seong Daegyu江原大学法学专业研究生院教授表示:“对于仅仅参加违法争议行为的组合员来说,其意思与行为不能与组织、主导违法争议行为并通过直接违法行为造成损害的人同等评价,因此排除对单纯参加的组合员归责是合理的。”
他还表示:“工会干部和个别组合员为了实施‘争议行为’而经过决策程序所形成的各自直接行为,在同一目的之下、在同一场所、以同一形态表现出来,从法律角度看,可以评价为作为单一团体——劳动组合的一体化争议行为”,“因违法争议行为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可以归属于劳动组合,最终,工会干部、积极参加的组合员与劳动组合之间,就因违法争议行为造成的损害,处于非真正连带债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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