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信息报刊刊登“征求配偶”广告
向两名男子勒索共100万韩元和解金

一名在生活信息刊物上刊登征婚广告、随后对与其联系的男性提起强奸、准强奸、强制猥亵等虚假控告的60多岁女性,被移送法院受审。


据联合新闻报道,28日,全州地方检察厅刑事第3部(部长检察官 Kwon Chanhyeok)以诬告罪不拘留起诉了60多岁女性A某。


图片来源 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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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指控,A某自2019年9月至2022年9月期间,在生活信息刊物上刊登“寻找结婚对象男性”的广告,之后对看到广告并与其联系的5名男性,分别以强奸、准强奸、强制猥亵等罪名进行虚假控告。


检方在调查A某以“遭到男性B某强制猥亵”为由进行虚假控告的案件过程中,掌握到她又对另外4名男性进行诬告的情况,遂将其起诉。


调查结果显示,A某对支付和解金的男性则撤回控告,而对未支付和解金者则持续向侦查机关作出虚假陈述。即便侦查机关作出“无嫌疑”处理,A某仍通过提出异议申请或抗诉等方式表示不服,从而继续实施犯罪。


确认结果显示,A某通过上述方式,从2名男性处分别获得70万韩元和30万韩元的和解金。


检方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严厉打击通过虚假控告骚扰无辜受害者、动摇司法秩序的犯罪,防止出现冤枉的受害者。”


另一方面,现行诬告罪可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500万韩元以下罚金。此类犯罪不仅是滥用司法制度、损害被害人的法律安全,还会浪费刑事司法功能并制造不必要的社会成本,因此在同时侵害个人法益和国家法益的考量下,法定刑被规定得较高。



本月20日,在大田,一名20多岁女性为获取和解金,诬称被一名平日相识的男性性侵,在二审中被判处3年实刑。本月17日,在仁川,一名40多岁女性谎称被拒不偿还其丈夫借款的熟人性侵,被判处1年实刑。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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