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月·6个月任期局长” 光州南区被批花钱买好感、玩人事花招
为确保晋升名额 将在议会的本厅调往市政府的仅剩一个月即将退休局长
7月定期人事中 计划将两名剩余任期6个月的公务员任命为局长级
行政连续性与专业性下滑令人担忧…区相关人士称“将把空档降到最低”
光州广域市南区对一个月后即将退休的公务员下达调动命令,又在7月定期人事中安排6个月后退休的公务员担任局长(4级),因此招致批评。
有意见指出,这是可能损害行政连续性和专业性的“讨好式人事安排”。
据南区29日消息,距离退休仅剩1个月的A局长,已于本月19日从南区议会事务局长一职,调任为南区经济文化环境局长。虽然自去年1月地方自治法全面修订后,议会人事权实现独立,但根据为实施公平人事而签订的协议,仍可进行人事交流。
从规定上看并无问题,但从内情来看,也可视为一种“变通手法”的人事安排。如果A局长以南区议会事务局长身份退休,晋升编制就会产生在议会,因此,为了让A局长在南区退休、把晋升编制留在南区,才匆忙进行这次人事交流。
另外,继这名“1个月局长”之后,预计在7月人事中,距离退休还有6个月的公务员将通过晋升和调任人事,填补空缺的局长职位。
南区在7月定期人事时将出现两个局长级空缺。由于副区厅长Lee Hyun申请7月名誉退休,按照与光州市签订的人事交流协议,市里要向南区派遣一名副区厅长,南区则需向市里派遣一名4级公务员,因此产生一个空缺,另一个则是因退休产生的空缺。
预计这两个职位将由曾被派往全国市郡区厅长协会行政管理局工作1年的B局长和将要晋升的C科长分别出任。
问题在于,B局长和C科长都将在今年年底正式退休,并进入功劳休假阶段。功劳休假制度是指公务员在法定退休前1年,无需上班但可进行自我提升,同时仍可领取基本工资等一定报酬。
结果就是,B、C二人担任局长6个月后职位又将空缺,不得不再次进行人事调整。这也是外界担忧行政连续性和专业性可能下降的原因。
有观点认为,A局长本可连任至今年年底,但因为C科长必须晋升为局长,所以A局长提前退休。C科长比1990年录用的A局长更早一年、于1989年被录用,被视为对其长期从事公务员生涯的一种补偿。
参与自治21事务处长Ki Usik表示:“行政当然也是人的工作场所,从补偿角度考虑可以理解,但必须在不损害市民利益的范围内进行”,“为了对个人进行补偿而导致行政空白、严重损害市民利益的情况,很难说是恰当的人事安排”。
南区相关负责人解释称:“理解外界的担忧,但他们从事公务员工作已超过30年,即便承担新职务,也不会花很长时间熟悉业务”,“我们将努力把可能出现的行政空白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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