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刑期太重”的醉驾司机上诉后 刑期反被加倍
当时血液酒精浓度达0.334%
醉到无法站稳
法院:“一审刑罚过轻”
一名喝到几乎无法自行站立还开车上路、被警方当场抓获的40多岁男子,因不服一审判决刑期过重提起上诉,结果刑期反而被加重一倍。
据韩联社28日报道,清州地方法院刑事上诉第1部(金成植首席法官)在被告A某(46岁)涉嫌违反《道路交通法》(酒后驾驶)一案的二审中,撤销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的判决,改判有期徒刑2年。
A某被控于今年1月9日下午4时30分左右,在忠北阴城郡孟洞面的某道路上醉酒状态下驾驶车辆行驶约300米。当时其血液酒精浓度为0.334%。
一般而言,血液酒精浓度达到0.3%以上即被归类为神志不清、无法自控的状态。对此,审判庭在一审中判处A某有期徒刑1年,A某认为不当而提起上诉。
二审合议庭指出:“虽然被告人承认了犯罪事实,但其在本案之前因同类犯罪多次受罚,且案发时血液酒精浓度数值极高,交通事故发生风险极大,综合考虑上述因素,一审量刑过轻,属不当。”
另一方面,自下月起,将实施一项防止酒后驾驶的对策:对酒后驾车致人死亡事故的肇事者,或有酒驾成瘾行为者,依法予以车辆查扣和没收。大检察厅和警察厅28日表示,将自7月1日起实施以对重大酒驾犯罪者的车辆予以查扣、没收为主要内容的“检警联合杜绝酒驾对策”。
据大检察厅介绍,近期随着日常生活恢复正常,酒后驾驶行为再度增加。2022年酒驾查处约13万起,酒驾交通事故约1.5万起,与新冠疫情前的2019年水平相近。再犯率持续保持在40%左右,截至2021年,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中,每10万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排名第8。
据此,在酒驾期间发生事故导致人员死亡或多人受伤,或者发生酒驾肇事逃逸、再犯、以及实施其他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等相关法律》中交通事故处理特例法定罪行的情形时,肇事车辆将成为没收对象。
车辆查扣、没收的标准包括:▲造成多人死伤等重大酒驾致死事故的驾驶人 ▲5年内有2次以上酒驾前科者在酒驾中造成重伤事故 ▲5年内有3次以上酒驾前科者再次酒驾 ▲以及综合考虑受害程度和再犯可能性等因素,被认定有必要对车辆进行查扣、没收的情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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